以風電和光伏為代表的的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和壯大,離不開補貼政策的大力支持,但在行業快速增長的過程中,補貼也從行業發展的推動力,變成了阻礙行業進 一步擴張的制約因素。在 2020 年后風電、光伏將全面進入平價的大背景下,新增 項目補貼額大幅下降,對財政壓力相對較輕。但對于存量已并網項目,由于要鎖定 20 年固定補貼電價,并且早期補貼標準較高,每年會產生大量的應付補貼,這部分 還沒有拿到手的大額補貼,是影響風電、光伏運營商業績的最重要因素。
在風電、光伏行業規模擴張、技術進步的促進下,系統價格不斷下降,因此推動了 補貼電價快速下降,并在 2019 年開始競價,2021 陸上風電、光伏將全面進入平價 階段。2021年之后新增項目將不會對財政產生補貼壓力,未來主要壓力將來自于 存量項目。
為解決補貼發放問題,財政部已組織共 7 批可再生能源補貼項目上報,經過審核列入補貼目錄的項目,可以陸續拿到財政部發放的補貼。而對于還沒有列入補貼目錄 的項目,只能等待第 8 批及后續項目申報。由于補貼缺口的不斷擴大,進入目錄困難愈來愈大。
并網后進入補貼目錄時間不斷加長。前 4 批項目申報并未出現大的滯后,從第 5批開始出現滯后,第 5 批、第 6 批、第 7 批目錄中部分項目申報滯后并網時間達1 年、2 年半、3 年。截止目前第 8 批補貼項目申報仍然未開始,意味著 2016 年4 月并網的項目,超過 3 年仍然沒有進入補貼目錄。
補貼目錄未能涵蓋所有項目。前七批補貼目錄項目主要涵蓋了 2016 年 3 月前并網的項目,對比截止 2016 年 3 月的裝機量,100%的集中式光伏項目、60%的分布式光伏項目、88%的風電項目進入了補貼目錄,覆蓋率較高。但是由于第 8 批補貼遲遲未開始申報,而近幾年集中式、分布式光伏裝機快速增長,相對 2018 年 底裝機量,僅有 35%的集中式光伏、8%的分布式光伏、64%的風電進入補貼目錄。
補貼需求的構成主要包括兩部分:已進入目錄的項目補貼,以及尚未進入目錄的項目補貼。
已進入目錄的項目補貼。此部分項目規模、并網所在年份度電補貼額已固定,僅 僅會因為每年利用小時數不同造成發電量的些許差異,因此每年產生的補貼需求 相對變化較小。經過測算,進入前 7批補貼目錄的光伏、風電項目每年需要補貼約 400 億、480 億,合計 880 億,每年此部分補貼需求基本穩定。
未進入目錄的項目補貼。這部分項目主要涵蓋 2016 年 3 月后的項目,雖然由于 并網相對較晚,度電補貼額較早期項目低,但規模增速顯著加快,整體需求金額 快速增長,從 2015 年末的 156億,快速增長到 2018 年的 888 億。因為規則由 固定電價變為競價,預計 2019、2020 的當年補貼需求增幅較小,新增項目補貼 額大幅降低。預計 2019、2020 年光伏新增項目年補貼額 30 億、10 億,風電新 增項目年補貼額 20 億、10 億。雖然新增項目補貼額較低,但加上存量的未進入 目錄項目,每年補貼需求仍然接近 900 億。
補貼的主要來源是對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隨著新能源占比不斷提升, 針對除農業、居民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不斷提升,目前執行的是 1.9 分/kWh 的征收標準。2018 年全社會用電量 6.84 萬億 kWh,其中 85%用電需征收 1.9 分/kWh 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再加上居民用電 0.1 分/kWh 征收 的貢獻,考慮 85%的征收率(部分自備電廠未足額繳納),以及基金 90%的支出比 例,可以拿出來支付補貼的金額約 853 億。
補貼問題主要影響存量項目,而非新增項目,因此將對運營端的結構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我們認為存量項目的轉讓,以及新項目參與方的多樣化,將是未來的主要 發展趨勢。
存量項目轉讓將成為趨勢。在上一波風電、光伏項目開發熱潮中,很多中游制造 企業也參與投資并持有很多運營項目資產,但因為遲遲納入不了補貼目錄,或是進入補貼目錄非常滯后,對公司的現金流和財務費用產生非常大的沖擊。所以未 來會看到存量項目逐漸轉讓給資金更雄厚、扛風險能力更強的央企的趨勢,央企 在運營端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新項目參與方將更加多樣化。不同于存量項目的強補貼依賴,新項目將以競價或 者平價的方式執行,補貼在收益中占比非常低,決定項目收益率的主要是成本控制能力、技術選型、融資能力及綜合集成能力。從這個角度出發,已具備較強 EPC建設能力的中游制造商能夠充分發揮產業鏈一體化優勢,提升項目收益率,并且 未來項目運行不存在補貼拖欠問題,電網按月結算能夠保證穩定現金流。因此中 游企業在未來平價上網項目中,可以更多參與運營,未來新項目參與方也將呈現 更加多樣化的特征。
在風電、光伏行業規模擴張、技術進步的促進下,系統價格不斷下降,因此推動了 補貼電價快速下降,并在 2019 年開始競價,2021 陸上風電、光伏將全面進入平價 階段。2021年之后新增項目將不會對財政產生補貼壓力,未來主要壓力將來自于 存量項目。
為解決補貼發放問題,財政部已組織共 7 批可再生能源補貼項目上報,經過審核列入補貼目錄的項目,可以陸續拿到財政部發放的補貼。而對于還沒有列入補貼目錄 的項目,只能等待第 8 批及后續項目申報。由于補貼缺口的不斷擴大,進入目錄困難愈來愈大。
并網后進入補貼目錄時間不斷加長。前 4 批項目申報并未出現大的滯后,從第 5批開始出現滯后,第 5 批、第 6 批、第 7 批目錄中部分項目申報滯后并網時間達1 年、2 年半、3 年。截止目前第 8 批補貼項目申報仍然未開始,意味著 2016 年4 月并網的項目,超過 3 年仍然沒有進入補貼目錄。
補貼目錄未能涵蓋所有項目。前七批補貼目錄項目主要涵蓋了 2016 年 3 月前并網的項目,對比截止 2016 年 3 月的裝機量,100%的集中式光伏項目、60%的分布式光伏項目、88%的風電項目進入了補貼目錄,覆蓋率較高。但是由于第 8 批補貼遲遲未開始申報,而近幾年集中式、分布式光伏裝機快速增長,相對 2018 年 底裝機量,僅有 35%的集中式光伏、8%的分布式光伏、64%的風電進入補貼目錄。
補貼需求的構成主要包括兩部分:已進入目錄的項目補貼,以及尚未進入目錄的項目補貼。
已進入目錄的項目補貼。此部分項目規模、并網所在年份度電補貼額已固定,僅 僅會因為每年利用小時數不同造成發電量的些許差異,因此每年產生的補貼需求 相對變化較小。經過測算,進入前 7批補貼目錄的光伏、風電項目每年需要補貼約 400 億、480 億,合計 880 億,每年此部分補貼需求基本穩定。
未進入目錄的項目補貼。這部分項目主要涵蓋 2016 年 3 月后的項目,雖然由于 并網相對較晚,度電補貼額較早期項目低,但規模增速顯著加快,整體需求金額 快速增長,從 2015 年末的 156億,快速增長到 2018 年的 888 億。因為規則由 固定電價變為競價,預計 2019、2020 的當年補貼需求增幅較小,新增項目補貼 額大幅降低。預計 2019、2020 年光伏新增項目年補貼額 30 億、10 億,風電新 增項目年補貼額 20 億、10 億。雖然新增項目補貼額較低,但加上存量的未進入 目錄項目,每年補貼需求仍然接近 900 億。
補貼的主要來源是對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隨著新能源占比不斷提升, 針對除農業、居民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不斷提升,目前執行的是 1.9 分/kWh 的征收標準。2018 年全社會用電量 6.84 萬億 kWh,其中 85%用電需征收 1.9 分/kWh 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再加上居民用電 0.1 分/kWh 征收 的貢獻,考慮 85%的征收率(部分自備電廠未足額繳納),以及基金 90%的支出比 例,可以拿出來支付補貼的金額約 853 億。
補貼問題主要影響存量項目,而非新增項目,因此將對運營端的結構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我們認為存量項目的轉讓,以及新項目參與方的多樣化,將是未來的主要 發展趨勢。
存量項目轉讓將成為趨勢。在上一波風電、光伏項目開發熱潮中,很多中游制造 企業也參與投資并持有很多運營項目資產,但因為遲遲納入不了補貼目錄,或是進入補貼目錄非常滯后,對公司的現金流和財務費用產生非常大的沖擊。所以未 來會看到存量項目逐漸轉讓給資金更雄厚、扛風險能力更強的央企的趨勢,央企 在運營端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新項目參與方將更加多樣化。不同于存量項目的強補貼依賴,新項目將以競價或 者平價的方式執行,補貼在收益中占比非常低,決定項目收益率的主要是成本控制能力、技術選型、融資能力及綜合集成能力。從這個角度出發,已具備較強 EPC建設能力的中游制造商能夠充分發揮產業鏈一體化優勢,提升項目收益率,并且 未來項目運行不存在補貼拖欠問題,電網按月結算能夠保證穩定現金流。因此中 游企業在未來平價上網項目中,可以更多參與運營,未來新項目參與方也將呈現 更加多樣化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