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APP,頭條以“人不負青山 青山定不負人”為標題,再次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發展,綠色有限。2020年3月,總書記考察浙江省再次提出“經濟發展不能以破壞生態為代價,生態本身就是經濟,保護生態就是發展生產力”。風電作為當前可再生新能源主力,由于在荒郊野嶺建設風電項目涉足青山綠水,再次面臨生態高壓的發展形勢。
在過去十幾年風電瘋狂的發展過程中,破壞生態的案例也屢見不鮮,中央對破壞生態的項目也是重拳出擊:
2017年:山東長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8臺風電機組予以拆除;
2018年:寧夏羅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8座風力發電機組拆除。
2018年:湖北省黃岡市龍感湖自然保護區內的龍感湖風電項目24臺風機拆除
2019年:云南云臺山風電場66臺風力發電機組拆除(風電場位于楚雄州三峰山州級自然保護區)
風電項目在早期的發展過程中,確實存在個別項目違規違法建設,對局部的生態環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壞。隨著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經濟發展戰略實施,犧牲生態為代價的風電項目逐步退出了歷史的舞臺,違法建設的項目開發主體單位也承受了嚴厲的經濟損失的代價。
生態高壓態勢,并不代表風電停止發展
2050年,根據國家長期電力規劃,可再生能源將要達到50%以上,裝機達到50億千瓦,其中風光比例達到20%以上,這就意味著未來風電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當然這里面未來50%以上基本是海上風電。
陸上風電未來發展的核心因素在于資源,其發展空間和水電、光伏相比更大一些。火電屬于限制性電源,控制發展;水電基本以大水電為主,資源基本已經開發殆盡,除了云南和四川還有部分外,已近枯竭;光伏占地因為林地,農地紅線問題,后續電站光伏基本很難有大規模發展。而風電因為技術提升,造價下降,資源要求逐步下降,空間巨大,未來某一天,或許4m/s的風速會成為大家掙錢的好資源。
盡管風電未來發展空間巨大,但因為生態林業等限制,但總體來看資源是有限的。資源的有限就使得其越來越寶貴,資源的開發權競爭越來越激烈,資源的搶奪及配置已經成為各地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的頭痛問題之一。
遼寧最早開始競爭性配置,通過對業主的各項資源競爭配置要求進行公開招標,通過打分以此作為資源配置依據,打破過去地方縣市決定開發權屬的慣例,基本實現了公開配置。
湖北最早就實施了立塔測風省能源主管部門備案制,開發權實施特許權招標制,對擬開發業主的實力,能力等進行評估,以此確定開發業主。
廣西2020年通過打分制,類似遼寧做法,通過陽光操作,確定開發業主和開發項目。
有限的資源配置如何配置,需要市場主導
無論是三北,還是南方諸省市,資源的寶貴不言而喻,搶奪資源遵循市場競爭機制,這是前提。
首先:無論如何配置,先來后到是基本的游戲規則,這是市場競爭機制的首要原則。誰最早獲得開發權,誰優先開發,如果無能力開發,可以協商合作或者放棄,否則破壞了市場的游戲規則。
其次:作為有限的資源,為了發揮資源的最大效益,誰有能力開發優先配置給誰。作為資源,如果不及時開發,一個沒有任何顛覆性因素的風電項目遲遲不能動工,對當地的經濟是一種資源浪費,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也是市場競爭機制中的一條重要原則。選擇有實力,有能力,有經驗的開發商,是對資源的負責,也是對當地經濟的高效利用。
第三:陽光競爭是市場競爭的基本原則。同一個平臺,同一套平價辦法,公開公平競爭,對參與競爭者不會有任何怨言。當然,在資源配置評價指標中,除了實力,能力、業績和經驗外,業績不一定限于區域范圍,可以從更大層面評價其業績實力;此外,評價體系指標的設定可以對地方經濟的貢獻適當考慮,這也是對地方經濟主要貢獻者的一種市場回饋,也不違背市場經濟的指導原則,不過權重就需要科學制定。
市場經濟的最大優勢就是可以做到基本公平。當然,筆者也認同絕對公平沒有任何一個區域,任何一個部門能夠做到。資源的配置只有做好市場化公開,才能讓有開發意愿、有開發能力的開發商獲得資源,才能讓資源以最快的速度產生最大效益,為地方經濟的發展帶來更好的收益。其實,這也是地方政府最迫切的希望——找到實力、經驗、開發效率高投資商,早日將資源優勢變為經濟優勢。
在過去十幾年風電瘋狂的發展過程中,破壞生態的案例也屢見不鮮,中央對破壞生態的項目也是重拳出擊:
2017年:山東長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8臺風電機組予以拆除;
2018年:寧夏羅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8座風力發電機組拆除。
2018年:湖北省黃岡市龍感湖自然保護區內的龍感湖風電項目24臺風機拆除
2019年:云南云臺山風電場66臺風力發電機組拆除(風電場位于楚雄州三峰山州級自然保護區)
風電項目在早期的發展過程中,確實存在個別項目違規違法建設,對局部的生態環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壞。隨著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經濟發展戰略實施,犧牲生態為代價的風電項目逐步退出了歷史的舞臺,違法建設的項目開發主體單位也承受了嚴厲的經濟損失的代價。
生態高壓態勢,并不代表風電停止發展
2050年,根據國家長期電力規劃,可再生能源將要達到50%以上,裝機達到50億千瓦,其中風光比例達到20%以上,這就意味著未來風電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當然這里面未來50%以上基本是海上風電。
陸上風電未來發展的核心因素在于資源,其發展空間和水電、光伏相比更大一些。火電屬于限制性電源,控制發展;水電基本以大水電為主,資源基本已經開發殆盡,除了云南和四川還有部分外,已近枯竭;光伏占地因為林地,農地紅線問題,后續電站光伏基本很難有大規模發展。而風電因為技術提升,造價下降,資源要求逐步下降,空間巨大,未來某一天,或許4m/s的風速會成為大家掙錢的好資源。
盡管風電未來發展空間巨大,但因為生態林業等限制,但總體來看資源是有限的。資源的有限就使得其越來越寶貴,資源的開發權競爭越來越激烈,資源的搶奪及配置已經成為各地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的頭痛問題之一。
遼寧最早開始競爭性配置,通過對業主的各項資源競爭配置要求進行公開招標,通過打分以此作為資源配置依據,打破過去地方縣市決定開發權屬的慣例,基本實現了公開配置。
湖北最早就實施了立塔測風省能源主管部門備案制,開發權實施特許權招標制,對擬開發業主的實力,能力等進行評估,以此確定開發業主。
廣西2020年通過打分制,類似遼寧做法,通過陽光操作,確定開發業主和開發項目。
有限的資源配置如何配置,需要市場主導
無論是三北,還是南方諸省市,資源的寶貴不言而喻,搶奪資源遵循市場競爭機制,這是前提。
首先:無論如何配置,先來后到是基本的游戲規則,這是市場競爭機制的首要原則。誰最早獲得開發權,誰優先開發,如果無能力開發,可以協商合作或者放棄,否則破壞了市場的游戲規則。
其次:作為有限的資源,為了發揮資源的最大效益,誰有能力開發優先配置給誰。作為資源,如果不及時開發,一個沒有任何顛覆性因素的風電項目遲遲不能動工,對當地的經濟是一種資源浪費,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也是市場競爭機制中的一條重要原則。選擇有實力,有能力,有經驗的開發商,是對資源的負責,也是對當地經濟的高效利用。
第三:陽光競爭是市場競爭的基本原則。同一個平臺,同一套平價辦法,公開公平競爭,對參與競爭者不會有任何怨言。當然,在資源配置評價指標中,除了實力,能力、業績和經驗外,業績不一定限于區域范圍,可以從更大層面評價其業績實力;此外,評價體系指標的設定可以對地方經濟的貢獻適當考慮,這也是對地方經濟主要貢獻者的一種市場回饋,也不違背市場經濟的指導原則,不過權重就需要科學制定。
市場經濟的最大優勢就是可以做到基本公平。當然,筆者也認同絕對公平沒有任何一個區域,任何一個部門能夠做到。資源的配置只有做好市場化公開,才能讓有開發意愿、有開發能力的開發商獲得資源,才能讓資源以最快的速度產生最大效益,為地方經濟的發展帶來更好的收益。其實,這也是地方政府最迫切的希望——找到實力、經驗、開發效率高投資商,早日將資源優勢變為經濟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