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湖南省發改委下發《關于開展全省“十四五”風、光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擬對省內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資源條件、外部限制性因素、接入和消納條件等進行綜合評估,結合可再生能源、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等規劃研究成果,提出湖南省“十四五”風電、光伏發電總體規模、項目布局、建設時序和開發方式。
《規劃》要求,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對本行政區域內在“十四五”期間具備開發條件的風電、光伏發電資源組織開展摸底工作,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項目環境敏感性因素進行排查,提出符合開發條件的項目清單(含布局及排序)。
《規劃》強調,未納入風光資源規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實施。
原文如下:
《規劃》要求,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對本行政區域內在“十四五”期間具備開發條件的風電、光伏發電資源組織開展摸底工作,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項目環境敏感性因素進行排查,提出符合開發條件的項目清單(含布局及排序)。
《規劃》強調,未納入風光資源規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實施。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