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云南省硯山縣人民政府發布公告,宣布撤銷《硯山縣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配置公告》,同時,原公告所確定的開發主體資格也相應取消。10月27日晚,云南省硯山縣人民政府發布重新招標公告。
對比原公告,此次重新招標,項目規劃規模由“187.5萬千瓦”下調至“182.5萬千瓦”。
同時,取消“187.5萬千瓦裝機規模開發經營權必須對應100億元及以上的產業類項目(不含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的申報條件。
但需要注意的是,“帶動當地先進裝備制造及配套產業發展能力”(16分)、“推動延鏈、補鏈、強鏈實現全產業鏈發展的能力”(18分)在重點評分指標中占有較高分值。
新公告如下:
硯山縣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打造“三張牌”決策部署,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科學合理開發利用硯山縣光伏資源,使硯山新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聚力打造“中國綠色鋁谷”核心區,推動建設千億級綠色低碳示范園區,現就硯山縣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進行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硯山縣新能源建設項目。
(二)項目選址:硯山縣行政區域內。
(三)項目規劃資源配置:182.5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以上容量為規劃裝機,需投資主體根據政策進一步排查落實)。
二、配置原則
(一)堅持統籌資源,生態優先。統籌資源條件、電力供需、生態環境保護,嚴格落實光伏項目與環境保護、土地綜合利用關系,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規定和要求,嚴禁占用生態保護紅線、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避讓長期穩定利用耕地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明確禁止建設區域,結合石漠化治理、生態修復、種養殖業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光伏+”綜合利用項目,探索光伏開發新模式新業態。
(二)堅持市場導向,合作共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擇項目投資開發主體,堅持引入行業綜合實力強、信譽良好、帶動地方發展、推動當地產業鏈條延伸、提升附加值、降低單位GDP能耗的重點企業,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依法合規參與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推動與當地國有企業深化合作,助力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實現互惠共贏。
(三)堅持資源利用,就地消納。堅持資源開發與產業培育融合發展,重點帶動當地綠色能源、綠色制造產業,推動實現鄉村振興和生態修復,加快完善配套接網工程建設,力爭實現同步并網、就近接入、就地消納。
(四)堅持規范管理,保障安全。探索完善光伏備案、設計、建設、并網、運維等管理體系和安全技術標準,嚴守安全底線,遵守工程建設標準,確保系統運行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配置評分辦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條件包括:企業能力、企業投融資能力、建設管理及營運能力、帶動先進制造及當地配套產業發展能力、在電源側配套儲能設施的能力、利益共享機制、帶動地方國有企業發展的能力、生態修復及治理能力、集約化開發土地綜合利用能力、推動當地延鏈補鏈強鏈實現全產業鏈發展等14個方面的能力。由硯山縣可再生能源和煤電改造升級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開展評分,按照綜合評分高低排序,擇優選擇配置1家投資開發主體。
1.硯山縣新能源資源配置重點評分指標
2.項目資源配置情況
四、申報條件
綜合考慮市場良性競爭、企業新能源開發建設的實力以及地方國有企業參與等因素,對申報企業資格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必須是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未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二是組建聯合體參與競爭的,聯合體最多為兩戶企業共同組建。
五、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企業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申報企業營業執照。聯合體方式申報的,應提供已簽署、蓋章的聯合體協議及出資各方營業執照,聯合體協議中應明確各方全稱及出資比例。
2.申報企業基本情況。包括申報企業主營業務、總資產、資產負債、股東構成、凈資產等內容。申報企業為聯合體的,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資各方的基本情況。
3.申報企業能力。包括申報企業設備先進性、投資能力、技術能力、業績,企業誠信履約情況等證明材料。
4.一個企業集團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申報企業代表所屬集團參與競爭配置的,在提供企業相關材料時,應同時提供集團授權書,以證明其參與市場化競爭配置身份的唯一性。
5.《硯山縣新能源項目市場化優選投資開發重點指標評分標準》中每項指標的證明文件材料。
6.關于項目備案、開工、建成及并網時間的承諾。
7.關于所有出資人未因失信納入“信用中國”黑名單的承諾。
8.關于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
9.關于新能源資源配置重點考量指標自愿幫助實現地方發展的承諾。
六、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企業申報材料遞交截止時間:2022年11月1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業申報材料遞交地點:硯山縣發展和改革局能源股
(三)聯系人及電話:李先生 0876—3056487。
七、主要事項
(一)企業遞交申報材料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申報企業授權委托書原件;報名材料須膠裝成冊,裝密封袋密封提交2份。
(二)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遞交申報材料時需提供24小時內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綠碼及體溫正常(<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