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遼寧省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除水電機組,生物質發電機組,非燃煤火電機組(不含撫順新鋼10萬千瓦CCPP機組),分布式新能源,結算電價(不含財政補貼)高于煤電基準價的風電機組外,其他發電機組上網電量原則上均應參與市場交易。
具備綠證申領條件的風電、光伏可參與綠色電力交易。
發電機組需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方可參與市場交易。發電企業參與市場交易的容量以注冊信息中電力業務許可證容量為準
10千伏及以上用戶原則上要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直接向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購電,下同),暫無法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可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其他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又退出的用戶,暫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研究儲能電站、充電樁(站)、虛擬電廠、微電網等新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通過價格信號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靈活調節、多向互動,推動新興市場主體逐步通過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
非現貨模式下,火電采用集中競價交易,清潔能源采用雙邊協商交易,交易標的為次月月度、月內的總電量現貨模式下,采用分時段滾動撮合的方式組織。
光伏機組優先發電安排參照《2024年遼寧省保障性優先發電電力電量平衡方案》,優先發電以外的上網電量,全部上網電量參與省內電力市場交易和跨省外送交易。
單個電力用戶(含委托售電公司代理用戶)與光伏機組交易電量(綠電交易除外)不超過全年交易合同總電量(實時)的5%,如同批次交易中發生超限申報等比例縮減。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