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明確我省電化學獨立儲能電站充放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表示,2023年6月30日前建成投運的電化學獨立儲能電站,充電時視同為大工業用戶,充電價格執行分時電價政策,其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放電價格參照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0.45元/kWh執行。
全省電化學獨立儲能電站充放電價差資金由省內未落實配儲要求的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企業按照當月實際上網電量分攤,電網企業在其上網電費結算時一并扣除。未落實配儲要求的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企業名單,由省能源局按月向電網企業提供。
2023年6月之后建成投運的另行明確,不執行上述政策。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