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最早由聯合國于2004年正式提出,明確提到要統籌兼顧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和諧可持續發展,是關于環境、社會、組織治理的企業價值理念。該理念在全球范圍迅速發展,并在國際貿易領域得到廣泛應用。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副主席、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針對構建中國主導的供應鏈ESG審核標準體系提出了相關建議。
劉漢元代表表示,許多國際機構、行業協會及標準化組織通過制定一系列相關標準,促進了ESG理念在全球有效實施。眾多歐美企業將ESG納入了企業戰略的核心,并依據相關標準對供應鏈中的中國企業進行環境績效、勞工權益保障及企業治理水平的嚴格審查,并將其作為貿易合作的重要評估依據。隨著此進程的不斷推進,諸多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如審核標準繁雜,中國企業負擔沉重;部分審核標準不合理,阻礙了中國企業發展;數據安全存在較大隱患,企業運營受到威脅等。
當前,我國已制定了與國際主流ESG披露規則相協調的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但在供應鏈ESG審核標準體系環節存在明顯缺失,迫使中國企業只能被動遵循由西方國家主導的審核標準。鑒于此,我國亟需制定一套既充分結合中國國情、貼合中國企業發展現狀,又能在全球范圍內產生廣泛影響力的供應鏈ESG審核標準體系,為中國企業爭取更公平的競爭環境。
劉漢元主席表示,目前,歐美等發達國家的ESG標準制定、認證單位常常基于不同的國家、背景、第三方機構,在系統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上存在很多差異,使中國企業在過程中增加了成本、難度,可能還走了很多彎路。在近十多年的能源轉型過程中,中國企業的管理水平、治理能力和全社會觀念的提升,使ESG相關的要求、治理辦法在中國落地有了充分的條件。建立完善中國更加系統的、全世界能夠互認的ESG認證和標準體系,成為當下的現實需求。因此,應由國家相關部委牽頭制定中國ESG標準體系,有效推動ESG在中國的落地和完善,使我國從全球的追趕國成為引領國、牽引國、領先國。
對此,劉漢元代表建議:
一是建議可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也可生態環境部或國家發改委)牽頭,聯合相關部委、行業協會、科研機構、龍頭企業與ESG領域專家學者,制定由中國主導的供應鏈ESG審核標準體系。充分剖析歐美主流標準,結合中國法規、產業特色、文化背景與發展目標,制定由中國主導并得到國際廣泛認可的供應鏈ESG審核標準體系。中國擁有全球最大最完備的制造業體系,制造業總產值占全球的1/3,最有條件和實力去牽頭制定供應鏈ESG審核標準體系,并將其在制造業中進行充分驗證,以確保實用性和針對性。
二是建議開展國內試點并持續優化完善。建議選擇我國在全球具備競爭優勢的新能源行業進行供應鏈ESG審核試點,建立跟蹤反饋機制,依據企業執行情況與反饋,及時調整并優化相關指標和流程,使標準體系契合企業實際,助力企業提升供應鏈ESG 管理水平。
三是建議推動中國供應鏈ESG審核標準體系國際化。借助貿易協定、國際會議、專業論壇等渠道進行全方位推介,與歐美加強標準互認談判,提升國際認可度和話語權。鼓勵中國企業在海外依此標準進行供應鏈ESG管理,引導國際通行的ESG標準制定,實現從“中國制造”到“中國標準”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