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記者消息:近日,亳州市出臺《亳州市太陽能光伏發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將通過政府補貼扶持太陽能光伏發電。
該市積極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結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在先后出臺《亳州市新型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關于加快推廣光伏應用的實施意見》等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亳州市太陽能光伏發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市政府安排市級財政資金,用于補貼新建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對象為從事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并在本市并入當地國家電網的企業或居民;補貼標準按項目年發電量,給予0.25元/千瓦時財政補貼;補貼時限為10年;補貼程序為項目運營企業或居民向所在地發改部門申請,所在地供電部門核定發電量,發改部門申報資料進行審核進行審核確認,財政部門據以撥付補貼資金。
該市積極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結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在先后出臺《亳州市新型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關于加快推廣光伏應用的實施意見》等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亳州市太陽能光伏發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市政府安排市級財政資金,用于補貼新建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對象為從事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并在本市并入當地國家電網的企業或居民;補貼標準按項目年發電量,給予0.25元/千瓦時財政補貼;補貼時限為10年;補貼程序為項目運營企業或居民向所在地發改部門申請,所在地供電部門核定發電量,發改部門申報資料進行審核進行審核確認,財政部門據以撥付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