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為促進我縣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海鹽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2016年海鹽縣推進光伏發電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鹽政發〔2016〕22號)精神,依照縣財政局《海鹽縣企業財政性扶持資金管理辦法》(鹽財企〔2016〕1號)規定,經審核本次共有12家企業符合補助標準,報經縣政府批準,現撥付第二批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417.55萬元,資金列專用基金“工業發展資金”支出。
相關企業收到通知后請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鑒章和開戶銀行賬號及時到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財政(地稅)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棗園東路100號,聯系電話:86121645)辦理撥款手續。
附件:第二批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分配表
注:
1.已補助金額為鹽財建[2016]88號文件所下達的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
2.本期補助電量截止期為2016年6月底
3.建信新能源電量數為并網日至2016年3月底發電量338490千瓦時加2016年4至6月發電量206082千瓦時
海鹽縣財政局 海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28日
附文 浙江海鹽縣《撥付第一批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鹽財企〔2016〕189號
各相關企業:
為促進我縣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海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鹽縣推進工業強縣建設加快轉型發展財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鹽政辦發〔2015〕65號)精神,按照《海鹽縣企業財政性扶持資金管理辦法》(鹽財企〔2016〕1號)規定,經審核本次共有9家企業符合補助條件,報經縣政府批準,現撥付第一批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743.44萬元,其中資金89.324878萬元列公共財政預算上級補助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科目,資金654.115122萬元列專用基金“工業發展資金”支出。
收到通知后請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鑒章和開戶銀行賬號及時到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財政(地稅)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棗園東路100號,聯系電話:86121645)辦理撥款手續。
附件: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分配表
為促進我縣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海鹽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2016年海鹽縣推進光伏發電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鹽政發〔2016〕22號)精神,依照縣財政局《海鹽縣企業財政性扶持資金管理辦法》(鹽財企〔2016〕1號)規定,經審核本次共有12家企業符合補助標準,報經縣政府批準,現撥付第二批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417.55萬元,資金列專用基金“工業發展資金”支出。
相關企業收到通知后請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鑒章和開戶銀行賬號及時到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財政(地稅)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棗園東路100號,聯系電話:86121645)辦理撥款手續。
附件:第二批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分配表
注:
1.已補助金額為鹽財建[2016]88號文件所下達的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
2.本期補助電量截止期為2016年6月底
3.建信新能源電量數為并網日至2016年3月底發電量338490千瓦時加2016年4至6月發電量206082千瓦時
海鹽縣財政局 海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28日
附文 浙江海鹽縣《撥付第一批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鹽財企〔2016〕189號
各相關企業:
為促進我縣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海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鹽縣推進工業強縣建設加快轉型發展財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鹽政辦發〔2015〕65號)精神,按照《海鹽縣企業財政性扶持資金管理辦法》(鹽財企〔2016〕1號)規定,經審核本次共有9家企業符合補助條件,報經縣政府批準,現撥付第一批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743.44萬元,其中資金89.324878萬元列公共財政預算上級補助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科目,資金654.115122萬元列專用基金“工業發展資金”支出。
收到通知后請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鑒章和開戶銀行賬號及時到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財政(地稅)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棗園東路100號,聯系電話:86121645)辦理撥款手續。
附件: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財政補助資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