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財委和深圳發改委7月26日印發《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和去年補貼政策相比,基本大幅下降。而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則提高了。
2017年的補貼政策顯示,多項車型補貼下降,充電樁補貼提高。具體包括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補貼下降,純電動客車、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準發生變化,但具體多是補貼下降,燃料電池汽車補貼保持不變。
補貼額度下降的,以純電動乘用車為例,續航公里在100~150公里之間的,每輛補貼標準從去年的2.5萬元下降到今年的1萬元,150~250公里之間的從4.5萬元降到1.8萬元,大于或等于250公里的從6萬元降到2.2萬元。
補貼標準變化的,以純電動客車補貼為例,今年按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類純電動客車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車輛長度給予補助,按此標準,每輛客車補貼也比去年下降了。比方車身大于10米的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今年補貼最高,但設定了補貼上限是每輛15萬元,而去年補貼最高可達50萬元。
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則保持不變,按乘用車20萬元/輛,輕型客車、貨車30萬元/輛,大中型客車、中重型貨車50萬元/輛進行補貼。
此外,在去年的補貼政策中,設有一次性充電補貼和純電動出租車營運(購車環節)補貼,比如對純電動乘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分別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5000元、1000元,但今年并沒有這兩種補貼。
充電樁方面,補貼比去年高一倍。按照充電設施(站、樁、裝置)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600元/千瓦補貼,去年是300元/千瓦,交流充電設備給予300元/千瓦補貼,去年是150元/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