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18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
(發改運行〔2017〕20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信委(工信委),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各有關電力企業:
隨著天氣逐漸轉冷,電力系統將陸續進入冬季大負荷時期,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7〕18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迎峰度冬期間電力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冬季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熱力)可靠供應,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迎峰度冬組織領導
電力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做好電力迎峰度冬工作是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舉措,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保證。各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提高對冬季電力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克服麻痹思想,認真分析本地區、本單位迎峰度冬所面臨的形勢和問題,加強組織領導,對電力迎峰度冬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層層落實責任,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保證電力、熱力可靠供應。
二、強化整改,消除迎峰度冬安全隱患
各單位要結合冬季氣候和電力(熱力)生產特點,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以防范人身事故、電力安全事故(事件)為重點,全面排查思想認識是否到位、制度措施是否完善、設備設施是否可靠、現場措施是否落實、物資儲備是否充足、人員行為是否規范等內容,確保檢查不留死角、不走過場。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強化問題整改,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掛牌督辦、跟蹤落實,確保檢查取得實效,消除迎峰度冬安全隱患。
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深刻吸取江西豐城“11.24”、印度國家熱電公司“11.01”等人身事故教訓,針對電力建設施工、配網農網改造、外包工程、燃煤電廠輸煤及制粉系統作業等人身傷亡事故多發領域,加強工程建設、外包隊伍、有限空間、機爐外管防磨防爆、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電力人身傷亡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落實措施,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
電網企業要加強迎峰度冬期間負荷預測工作,統籌考慮電力、熱力供應問題,做好電力平衡和運行方式安排,針對存在可再生能源消納困難、電網調峰缺口大、特高壓或鐵路建設致使供電可靠性下降、檢修改造集中、熱電廠單機供熱等問題的地區,要進一步優化運行方式,充分發揮跨區、跨省電力支援能力,最大限度滿足社會用電、用熱需求。要加強重要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監測巡視和安全保衛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異常情況,防止因線路覆冰、閃絡、外力破壞等情況引發的電力安全事故(事件),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發電企業要做好設備的檢修和運行維護工作,提高發電機組設備運行可靠性。要切實做好室外設備防寒防凍工作,吸取近年來由于氣溫驟降造成熱控保護誤動機組跳閘事故教訓,提前做好重要熱控保護儀表、動力氣源等設備的防凍措施。燃煤電廠要積極與煤炭、運輸企業銜接,做好煤炭儲備工作,保持煤炭合理庫存,防止由于天氣或運輸影響造成煤炭緊張而影響機組出力或供熱。燃氣電廠要加強與天然氣公司銜接,積極落實冬季天然氣資源,保證發電和供熱需要。燃料供應緊張地區,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確保供熱電廠的燃料供應。
四、完善預案,有效應對電力突發應急事件
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薄弱環節以及冬季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特點,完善各類電力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演練,建立應急搶險隊伍,備足應急搶險物資,提高應對突發應急事件能力。要加強值班值守,一旦發生電力突發應急事件,要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同時及時啟動預案,快速響應、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要加強與當地政府的溝通協調,形成應急聯動機制,及時處置影響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的電力(熱力)突發事件,避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事件的發生。
五、協調配合,加強電力安全監管
國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與地方政府電力管理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監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對隱患排查不徹底、問題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混亂的企業,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熱力)可靠供應。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