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集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光伏發電項目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項目類型包括3點:
(一)光伏發電設施作為建筑構件的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應用光伏發電的綜合能源服務、虛擬電廠項目等新技術、新材料、新模式應用類項目,支持范圍包括:光伏組件及必要的安裝輔助系統、逆變器、匯流箱等配電系統。
(二)產業園區(經國家、市級、區級認定)、基礎設施、老舊小區、公共機構、市級重點工程等整體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項目申請資金支持時須在資金申請報告中對項目進行整體規劃,原則上項目總體規模不小于1兆瓦。
(三)結合關停礦區生態修復、垃圾填埋場生態提升、設施農業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
原文如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集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光伏發電項目的通知
京發改〔2023〕1653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4部門關于印發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發改規〔2023〕4號,以下簡稱《支持政策》)要求,申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光伏項目需通過公開征集和評估,現開展2023年第二批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光伏項目公開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按照《支持政策》要求,申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的光伏發電項目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項目建設地點應在本市范圍內,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區兩級規劃布局,滿足所在區域生態環境、城市風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關要求。在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園區、新建廠房屋頂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屋頂覆蓋率不應低于50%。項目應用的電池組件及逆變器符合《支持政策》相關要求。
(二)符合固定資產投資支持方向,在2023年12月底前開工并形成實物工作量,且截至資金批復前尚未并網。
(三)項目申報單位無嚴重失信記錄,經營狀況良好,財務制度健全。
二、支持項目類型
(一)光伏發電設施作為建筑構件的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應用光伏發電的綜合能源服務、虛擬電廠項目等新技術、新材料、新模式應用類項目,支持范圍包括:光伏組件及必要的安裝輔助系統、逆變器、匯流箱等配電系統。
(二)產業園區(經國家、市級、區級認定)、基礎設施、老舊小區、公共機構、市級重點工程等整體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項目申請資金支持時須在資金申請報告中對項目進行整體規劃,原則上項目總體規模不小于1兆瓦。
(三)結合關停礦區生態修復、垃圾填埋場生態提升、設施農業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
三、申報及審核程序
(一)申報時間:2023年12月8日前。
(二)申報材料: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技術方案、《申報項目信息表》。
(三)報送方式:申報單位將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統一報送至以下地址。
郵寄地址: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5號院;
聯系電話:55590485、55590473;
申報材料電子版材料反饋至郵箱:fgwxnyc2021@163.com。
(四)評估初審: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區發展改革部門對征集項目開展第三方評估,確定擬給予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項目清單。
(五)網上公示:符合要求的項目通過市發展改革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六)資金申請及撥付:公示無異議后,市發展改革委組織相關區發展改革部門及相關企業報送資金申請報告,按照《北京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要求,開展項目評估審核及資金撥付等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申報項目信息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