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甘肅省天水市發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根據公告,競配新能源項目總規模為2.73GW。其中涉及9個風電項目,容量為2.5GW;1個光伏項目,容量為230MW。
競爭配置項目包括企業的整體實力、設備先進性、前期工作深度、申報電價、儲能配置、社會經濟貢獻等方面,具體評分標準按照《天水市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新能源項目須在2024年8月30日前開工建設,在2025年8月30日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項目開工建設之后未按規定時間并網的,超出期限3個月內,項目單位自查自糾,整改落實;超出期限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項目單位將納入屬地企業失信名單;超出期限1年以上,相關單位收回項目競配指標。
本次競配項目均為市場化并網項目,經營期及上網電價按國家適用政策執行。
項目新增儲能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0%,儲能實施連續儲能時長均不低于4小時,鼓勵選擇效率更高的集中式電網側儲能方式。儲能比例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參與本次競配。
原文如下:
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一、競配條件
為了合理有序開發我市新能源,科學合理配置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根據《甘肅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指導方案》精神,受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天水市工程咨詢中心有限公司作為咨詢單位,對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進行競爭性配置。現歡迎有意愿、具備合格資質條件、具有足夠投資能力及技術實力的企業參加項目申報。
二、競配項目概況和競配范圍
1.項目名稱: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風光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
2.競配規模:本次競爭性配置的總規模273萬千瓦。
各標段項目競配信息見下表:
3.競爭配置項目包括企業的整體實力、設備先進性、前期工作深度、申報電價、儲能配置、社會經濟貢獻等方面,具體評分標準按照《天水市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4.區域標段競配后,未按規定時限開工建設的,取消授予的開發資格,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本標段開發資格相應收回另行配置。
5.競配范圍:擇優確定項目的投資主體,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設計、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維護等工作。
6.項目建設進度要求及并網要求:新能源項目須在2024年8月30日前開工建設,在2025年8月30日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項目開工建設之后未按規定時間并網的,超出期限3個月內,項目單位自查自糾,整改落實;超出期限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項目單位將納入屬地企業失信名單;超出期限1年以上,相關單位收回項目競配指標。
7.經營期及上網電價:本次競配項目均為市場化并網項目,經營期及上網電價按國家適用政策執行。
8.儲能系統要求:項目新增儲能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0%,儲能實施連續儲能時長均不低于4小時,鼓勵選擇效率更高的集中式電網側儲能方式。儲能比例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參與本次競配。
9.項目的變更及轉讓:項目在整個建設經營期內不得擅自變更項目名稱、場址、投資規模、建設時序、建設規模等主要建設內容。
三、申報企業要求
1.申報主體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或依法備案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權關系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報的均視為同一企業主體。
3.其他要求:
(1)申報企業沒有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受到相關管理部門處罰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等情形。
(2)申報企業未發生過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3)申報企業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申報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
4.聯合體申報的,聯合體各成員應滿足上述全部要求。
四、申報文件的領取和遞交
1.申報文件領取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申報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
2.申報文件遞交方式:天水市秦州區東煜大廈708室。
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將不予受理。
4.此次競配不接收任何電子版形式投標文件,所有提交文件不予退回。
五、公告發布媒介
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cn/fgw/)和天水市工程咨詢中心有限公司官網()
對于因其他網站轉載并發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導致誤報名或無效報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競配咨詢單位不予承擔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六、聯系方式
配置方: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址:天水市政務服務中心1號樓21樓
電話:0938-8319803
咨詢單位:天水市工程咨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區藉河北路318號東煜大廈七樓
聯系人:吳政
電話:18093806130
固定電話:0938-852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