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昆山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山市優化營商環境2024年創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鼓勵“清潔能源+儲能”項目建設,對用戶側、電源側儲能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對箱柜式儲能設施項目豁免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進一步明確儲能、光伏等項目建設要求,簡化備案流程,引導有條件的企業依法依規建設新型儲能設施。
原文如下: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山市優化營商環境2024年創新實施方案的通知
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昆山市優化營商環境2024年創新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昆山市優化營商環境2024年創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和蘇州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擦亮“昆如意”營商服務品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1.加速推進“一件事一次辦”。
深入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優化完善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企業上市合法合規信息核查等超50個“一件事”集成辦,實現“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優化升級企業開辦線上“全鏈通”,實現用電報裝與企業開辦集成辦理。建立政務服務“首席代表”制度,實現不少于350項政務服務事項“一窗辦”。(責任單位:市數據局、供電公司)
2.強化數據要素支撐。
強化涉企數據匯聚治理,建設審批事項庫、行政許可庫等一批貼合實際應用場景的主題庫、專題庫,有力支撐政務服務高效協同辦理。打通政企數據共享通道,制定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有序推動政務數據面向企業共享開放,助力數據要素型企業發展。新增不少于40類電子證照資源;實現200項事項“免證辦”。(責任單位:市數據局)
3.提高投資建設審批效率。
探索涉企鑒定評估“最多評一次”改革。推動“拿地即開工”拓展到一般工業項目、房地產項目、市政交通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公共聚集場所消防驗收和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聯合辦理,壓縮時限至10個工作日內,實現“一并入場,同時檢查,成果共享”。推出“局部消防驗收”“分層竣工驗收”等服務措施,指導企業分層、分防火分區驗收,助力工業項目“預驗即試產”。(責任單位:市數據局、資源規劃局、住建局、消防大隊)
4.優化不動產登記。
依托“登鹿城”平臺,實現線下“一窗綜辦”、線上“一網通辦”。打造“不動產登記+公證”便民服務點,不動產登記和繼承等事項公證服務“一站辦”。推行涉企抵押登記“抵押即放款、還款即解押”極速辦模式,實現涉企首次登記“0材料”。實行涉企不動產登記“定制辦”“竣備即發證”。(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5.優化項目備案管理。
鼓勵“清潔能源+儲能”項目建設,對用戶側、電源側儲能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對箱柜式儲能設施項目豁免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鼓勵國有資本積極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對國有企業參與的老舊小區改造及產業園、工業園等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推進經營性房地產項目早開工、早竣工、早交付,對出讓地塊的房地產項目(商住)實行備案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數據局、住建局)
6.提升個轉企登記便利度。
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可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根據企業名稱管理規定使用原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原個體工商戶已取得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許可,在符合法律法規且實質審批內容不變的前提下,由相關審批部門為其直接更換新證,或簽署舊證延續使用意見。(責任單位:市數據局)
7.推進惠企政策直達快享。
持續升級涉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單,探索推進清單內政策“一鍵直達”。提升涉企服務智能化、精準化水平,集成涉企政策“一條龍”套餐服務,全面實現政策查詢、政策申報、資金兌付全程網辦、快速兌付。(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科創發展服務中心)
二、加強要素支撐保障
8.推行制造業企業“數據得地”。
聚焦一批先進制造業優質企業,進一步強化工業用地保障。建立存量制造業企業“數據得地”評分體系,對用地需求進行綜合賦分排名,開展企業無感評審,解決企業用地難問題。(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資源規劃局)
9.推動“工業上樓”。
支持企業更新改造,加強土地立體開發利用,鼓勵企業通過提容增效方式實現存量用地更新盤活。對不改變用途的現有工業產業用地,通過廠房加層、拆除重建、老廠改造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在確保生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環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工業項目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倉儲、停車場及相關配套設施;鼓勵工業研發用地及高標準廠房用地建設地下空間。工業用地結建的地下空間建筑面積不計入地上容積率,不收取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資源規劃局、財政局)
10.降低企業用能成本。
優化電力、天然氣等能源要素配置,用電設備容量200千瓦以下企業允許采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至計量表箱。進一步明確儲能、光伏等項目建設要求,簡化備案流程,引導有條件的企業依法依規建設新型儲能設施。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氣企業投資界面免費延伸至企業建筑區劃紅線。(責任單位:市數據局、發改委、住建局、供電公司)
11.加強人力資源保障。
輔導鏈主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技術型企業等申報自主評價資質,提高企業技能人才培養質量。持續發揮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激勵和撬動作用,激發企業自主培養和評價技能人才的積極性。建設國家級兩岸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規范人力中介主體行為,多途徑拓寬企業招工渠道,緩解企業“招工難”問題。開展“百校千企”“北斗引才”繁星計劃、“20+20跨區域人力資源合作”等活動不少于40場,組織各類招聘會不少于100場。出臺市場化引才激勵辦法,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引才獎勵,降低企業引才成本。(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科創發展服務中心)
12.暢通企業融資渠道。
加快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引導銀行加大綠色信貸投入,提升企業融資可得性。推出“揭榜掛帥”技術轉移貸,支持科技企業技術研發。深化綜合風險池普惠金融服務,擴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新增風險補償資金5億元,總規模不少于15億元,年內為中小微企業新增150億元融資支持。加大對小微企業續貸支持,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持續為企業提供無還本續貸服務。建立健全“政銀擔”風險補償機制,引入融資擔保機構對風險池貸款“見貸即保”。(責任單位:市金融辦、科技局、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昆山監管支局)
13.持續推進信用賦能普惠金融。
依托全國“信易貸”平臺江蘇節點,優化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建立“政務+市場+金融”等多方合作創新模式,加大信用報告在融資過程中的應用力度。推動銀企精準對接,常態化推進“信易貸”產品廣泛應用,助力企業融資,切實提升信用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市信用辦、金融辦、財政局、人行蘇州市分行昆山營業管理部)
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14.推行現場執法檢查“綜合查一次”。
在生態環保、應急消防、市場監管等領域探索推行現場執法檢查“綜合查一次”,建立“綜合查一次”場景清單,擴大“e企幫”運用覆蓋面,通過檢查預約、跨部門檢查等途徑,避免多頭檢查、執法擾企。按照“能聯盡聯”原則,大力推動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執法,有效壓減入企檢查頻次。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生態環保、消防應急等領域實行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執法檢查。開發昆山市火災風險預警系統,預測企業風險等級,實現分級分類、精準高效監管。(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消防大隊,各行政執法單位)
15.推行包容審慎監管。
免罰事項清單內產生的行政處罰信息不納入信用平臺、不作為懲戒依據。統一行政裁量權基準,落實涉企違法免罰輕罰清單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完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大力推行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消防領域推行二級重點單位“自主整改隱患報備不罰”機制。秉持“服務就是管理”理念,加強行政執法和網格員隊伍監督管理,用好企業評價回訪機制。依托“鹿路通”、政務服務旗艦店和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達到最短公示期的行政處罰信息,實現信用修復高效便捷“一次辦”。(責任單位:市司法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信用辦、生態環境局、消防大隊)
16.加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
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防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對企業經營主體隨意采取強制措施等行為。加大職務侵占、合同詐騙等侵犯企業合法權益案件的偵辦力度,提高涉企案件執行效率,最大限度減少案件調查、偵辦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對涉及企業和企業家的投訴舉報,既要查清問題,也要保障其合法權益,嚴肅追究誣告陷害行為責任。(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17.優化招標投標市場環境。
不得在招標文件中設置或變相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規模、成立年限、所有制形式等不合理附加條件,不得在評標定標規則中對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地企業、中小企業設置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加大招投標領域“惡意舉報投訴”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交通局、水務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
18.提升便企法律服務。
開展企業“法治體檢”,幫助企業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企檢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務。積極對接虹橋國際中央法務區,出臺法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加速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拓展便企法律服務范圍。完善境外法律服務中心運行管理,聚焦法律服務、人才培養、合作交流三大職能,推動建立全球一小時法律服務圈運轉機制。制定企業“走出去”風險防范合規指引,加強境外法律服務產品和案例的宣傳推廣,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市司法局、人社局、檢察院)
19.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設立市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中心,組建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團,常態化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公證存證、糾紛化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務。嚴厲查處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職務侵占等影響市場健康發展和企業正常經營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積極探索“依當事人申請的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健全完善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案件信息共享、典型案例推送等工作機制,進一步推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有效銜接,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人民法院、檢察院、司法局)
20.提升商事糾紛化解實效。
建設“法企會客廳”,健全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暢通訴調對接渠道,推行商事糾紛市場化調解模式,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解紛路徑。推動“金e站”昆山轄區金融機構全覆蓋和常態化應用。探索在支付令、訴前保全等方面給予金融機構更多司法支持,加大金融糾紛專職調解員聯合培訓力度,提升調解員解紛能力。打造“金商驛”商事非訴解紛模式,依托特邀調解組織平臺,推動實現“商事糾紛商人解”,完善商事糾紛源頭預防和化解。(責任單位:市人民法院、工商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昆山監管支局)
21.提升破產辦理效能。
深化企業破產重整、預重整、“執破融合”昆山模式,高標準推進企業重整中心建設,構建“門診式”危困企業挽救重整中心,制定重整案件辦理工作指引,明確業務辦理主體、流程。成立“企業紓困基金”,建立破產企業職工基本工資墊付機制,助力危困企業重整再生。建立重整專家庫,強化危困企業重整價值識別,遴選最優重整投資人。推動公司與關聯個人常態化合并破產處置,探索由被執行人債務并案執行后“集中管理”到符合免債條件推動免債重生的“集中清理”模式。(責任單位:市人民法院)
四、優化涉企服務
22.鼓勵企業“走出去”。
加大“專精特新”企業信用培育力度,推動更多企業納入“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企業名單,享受互認便利措施。深化原產地簽證改革,持續推進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指導企業用好“經核準出口商”等原產地新規,服務RCEP全面落地生效,降低進出口成本。加快布局海外離岸創新中心,精準引育一批海外優秀人才。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各類投資促進活動和“走出去”專題培訓,鼓勵企業開展跨國并購整合,開拓國際市場,科學布局全球產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科技局、海關)
23.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度。
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外匯管理改革試點,進一步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推動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試點,提供賬戶多幣種結算服務,優化銀行結算賬戶開立流程,提高企業跨境貿易結算效率。完善海關賬冊監管模式,支持綜保區內企業通過一本賬冊開展加工、物流、貿易等業務;咖啡產業實行即檢即放、一檢分放、抽檢立放的“三檢三放”監管模式,進口咖啡生豆實現隨報隨檢;優化“一票多車”貨物進出區流程,推行“整報分送”物流模式,提升周轉效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海關、人行蘇州市分行昆山營業管理部)
24.持續規范涉企收費。
實施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加強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監督檢查,鼓勵行業協會商會減免企業會費。健全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符合條件的涉企案件,可由第三方組織對企業合規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責任單位:市檢察院、民政局、工商聯、市場監管局)
25.降低公共資源交易成本。推廣以保函、保單等其他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對綜合考評AB類企業減免保證金。公開招標項目因不可預見原因,可縮短招標預公告時間。(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等)
26.優化涉企公共服務。
加快工業園區公共服務配套建設,規劃增設共享充電、公共衛生間、公共自行車、自動售貨機等設施,提升園區生活環境,做好產業工人服務保障。聚焦企業周邊停車難題,優化停車場地建設線上備案流程,壓縮辦理時間。打造昆山出入境事務開發區服務中心,搭建具有涉外特色的“人才會客廳”,為外籍人才提供政策咨詢、證件辦理、社區融入、文化推介、語言輔導等服務。建設一批新時代“楓橋式”基層單位,全面提升惠民利企服務質效。(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公安局、人民法院、稅務局等)
27.暢通政企溝通渠道。
建立“助企直通”政企懇談會制度,定期聽取企業訴求,解決行業發展難題。深化營商環境體驗官機制,擴大體驗官規模和覆蓋面,為3500家“四上”企業配備助企員,重點解決企業“微需求”。(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發改委、社會治理綜指中心)
28.關心企業家成長。
創新助力企業家成長路徑模式,深化“昆玉計劃”,推動部門與青年企業家“角色互換”。針對性開展創業輔導,鼓勵新生代企業家參與新城市建設、新產業發展、新時尚引領,推動事業新老交接、有序傳承。深入實施“昆澄張”新時代企業家培養計劃,加強年輕一代企業家培養,促進民營企業代際傳承和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工商聯)
五、強化正向激勵
29.健全信用修復機制。
編制信用修復“一件事”指引,實現行政處罰決定書、信用修復指引“雙書同達”。推行信用修復全程“不見面”“網上辦”,提供信用修復輔導服務和全程網上辦理途徑。落實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修復結論共享和互認機制,解決企業信用修復多頭跑問題,提升信用修復便利度。在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規劃等20個領域推行專用信用報告代替企業無違法證明,減少企業開具證明環節。(責任單位:市信用辦、市場監管局)
30.強化涉企服務機構管理。
梳理歸集各部門指導、監管領域內涉企服務機構信用評級事項和結果,制定評級信息目錄,按照“誰生成誰提供,誰提供誰負責”原則,確保涉企服務機構信用評級信息及時、準確歸集共享。通過“鹿路通”“一件事”平臺、政務服務旗艦店、政務服務大廳等公示涉企服務機構評級信息,實行正向激勵。(責任單位:市信用辦、營商辦、數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