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湖南省江永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印發《江永縣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降低用電成本,清理非電網直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持續推進一戶一表改造,2024年底前,新增“一戶一表”改造562戶。落實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新能源汽車充電峰谷電價機制。組織企業開展能效分析和節能改造,最大限度用好電價政策。支持園區和企業推進工商業用戶側儲能系統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園區和企業推廣分布式光伏。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江永縣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縣直各單位,省、市駐江永有關單位:
經江永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將《江永縣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江永縣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江永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7月22日
江永縣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2024年度重點任務》《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持續打造“三化”一流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永州市支持企業降本增效若干措施》和《永州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清單》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持續創優全縣營商環境,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2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的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打響營商環境品牌,提升整體發展形象,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為根本目的,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二、主要目標
緊緊圍繞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以打造“三化”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聚焦降本增效、機制建設、規范執法、數字賦能、服務優化等方面,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營商環境迭代升級,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為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三、重點任務
(一)聚焦降本增效,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1.降低用地成本。
落實關于工業用地、經營性用地等土地出讓管理的若干規定,推進工業用地彈性出讓、用地清單制,降低企業初始用地成本。推進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中的共享共用。建立“土地超市”,為投資企業提供“一站式”選地購地平臺。對列入國家、省、市重點項目的工業項目用地,在首次繳納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讓價款后,可以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準予辦理報建手續;剩余價款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1年內全部繳清且不計利息。鼓勵企業提高自有工業用地容積率,對符合規劃的增加部分可不計收土地價款;對新建建筑超配建設公共停車場的部分,符合規劃的,可不計收土地價款。(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2.降低融資成本。
加強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內(含)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和有貸戶數的監管考核,保障更多小微企業的貸款需求。對單戶融資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且年化擔保費率不高于0.5%的新增業務,按年化擔保金額的0.5%給予擔保費補貼。加大對銀行無還本續貸考核力度,每年度續貸余額占比和增速、年內累計發放續貸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動成立縣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分中心。(牽頭單位:縣政府辦;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江永服務部、縣財政局、駐江永縣各銀行金融機構等縣直相關部門。)
3.降低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成本。
實現供水、供電、供氣、有線電視、網絡通訊報裝“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同踏勘、一并接入”。普通用電客戶用電報裝,供電企業高壓辦理時限壓減至15個工作日、低壓辦電時限壓縮至1.5個工作日。用水用氣報裝無外線工程的,不超過2個工作日辦結;有外線工程的,不超過10個工作日辦結。落實國辦函〔2020〕129號、湘發改價商〔2021〕607號文件有關要求,制定長期有效、可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明確接入工程建設標準、費用來源、撥付方式和結算流程等內容,推行城鎮規劃用地范圍內建設工程項目紅線外電力接入工程客戶“零投資”。推行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費用”政策。(牽頭單位:縣數據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科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國網江永縣供電公司、縣水利局、縣城鄉供水公司等縣直相關部門)
4.降低用能成本。
降低用電成本,清理非電網直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持續推進一戶一表改造,2024年底前,新增“一戶一表”改造562戶。落實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新能源汽車充電峰谷電價機制。組織企業開展能效分析和節能改造,最大限度用好電價政策。支持園區和企業推進工商業用戶側儲能系統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園區和企業推廣分布式光伏。(牽頭單位:縣人社局、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科工局、江永產業開發區、國網江永縣供電公司,縣直相關部門。)
5.優化創新服務。
支持企業牽頭聯合高校院所組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科技創新平臺。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開展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推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改革工作“提速、擴面、放量”,對科技型企業的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進行風險補償,2024年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達到1億元以上。落實最新稅收優惠政策,研發費用應據實申報,2024年力爭全縣企業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金額達到1億元,指導企業有效歸集研發投入,爭取省級研發獎補資金20萬元以上、全縣研發經費投入強度提升1.9%以上。(牽頭單位:縣科工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人民銀行江永服務部、縣市監局、縣統計局、縣稅務局、駐江永縣各銀行金融機構等縣直相關部門。)
(二)聚焦機制建設,營造規范有序市場環境
6.持續推進市場準入便利化改革。
持續推進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全縣企業開辦0.5個工作日內辦結,確保企業開辦稅務一日辦結率達100%,2024年底,全縣實有經營主體達到20117戶以上,其中企業達到3343戶以上。落實《湖南省涉企審批服務“一照通”改革實施方案》,持續深化涉企審批服務“一照通”改革,加快推進證照聯辦。深入開展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對典型案例進行約談通報。清理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牽頭單位:縣市監局;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稅務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科工局、縣人社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民銀行江永服務部等相關部門。)
7.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
推進執破融合,探索推廣小微企業快速破產程序。推動府院聯動實質化運行,建立更加順暢的破產企業注銷、涉稅處理、不動產登記、重整企業信用修復等機制,健全破產企業資產刑事查封和法院解封聯動協調機制,推動破產配套制度完善。加強對管理人的培育和監管。健全破產案件繁簡分流、簡案快審、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等機制。破產簡易程序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至120天,破產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3個月。全面實施經營主體申請簡易注銷和登記機關依職權注銷。落實公司強制退出制度,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且滿三年未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的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實施注銷登記。確保一般注銷準時率、簡易注銷準時率達到100%。(牽頭單位:縣法院、縣市監局;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8.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專項清理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一賬一策”統籌化解存量,嚴格控制增量,關聯督查考評,建立長效機制。推廣使用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系統,完善“信用+”惠民便企服務體系,打造“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場景試點。落實《湖南省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暢通違約失信投訴渠道,加強違約失信行為認定,建立失信線索監測發現督辦機制,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落實信用修復事前告知制,建立行政處罰最短公示期屆滿提醒機制,高效修復經營主體信用。(牽頭單位:縣科工局、縣數據局;責任單位:縣市監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三)聚焦規范執法,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環境
9.規范涉企監管執法行為。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部門以行政規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出臺免予處罰、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事項“三張清單”,向社會公布并嚴格落實。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動態管理和備案審查,規范使用自由裁量權,減少行政執法的隨意性。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100%全覆蓋,優化“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一業一冊”告知、問題線索收集處置等制度,加強執法人員指導培訓,嚴格落實“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制度。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督促引導受處罰企業加強合規管理、及時整改違法問題,防止以罰代管。梳理發布柔性執法行政處罰案例、重點領域嚴格執法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開展下達涉企執法檢查次數、設定分解罰沒收入指標等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推行涉企執法檢查賦碼訪企,實現執法檢查掃碼留痕。(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數據局;責任單位:縣市監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10.整治涉企亂罰款亂收費。
清理涉企收費事項,取締清單外收費,重新核定過期收費依據。修訂完善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嚴肅查處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及違規指定中介機構、違規中介收費等問題。推進政務審批服務事項中支撐性報告標準化、表單化。對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實施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標準化清單管理,規范中介服務收費,積極推動網上中介服務超市規范建設,穩步推進涉審中介服務從“場外分散交易”變為“場內集中交易”。(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市監局;責任單位:縣數據局、縣財政局、縣司法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等相關縣直部門。)
11.強化企業權益保護。
開展“三高四新·法治護航”“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集中清理涉及企業或企業家合法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久拖不結的案件,全縣法院三年以上積案清理率達到100%。提升案件執行質效,民商事一審案件法定審理期限內結案率達到98%,依法提高簡易程序適用率,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審理期限內執結率達到99%。開展“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質量提升年”活動,專項整治對經營主體在資質資格獲取、招標投標、政府采購、權益保護等方面設置差別化待遇等行為。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第三方評估,深入開展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清理規范招商政策,開展違規出臺財稅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問題整治。(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市監局;責任單位:縣法院、縣司法局、縣檢察院、縣發改局、縣科工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四)聚焦數字賦能,打造高效便捷政務環境
12.深化數據賦能應用。
全面摸排數據需求,協助省級建立“湘易辦”“一網通辦”高頻事項、高頻關聯數據、關鍵基礎數據清單,“應匯盡匯”政務數據資源,推進政務數據資源的共享和開放。深化“一窗通辦”“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和“一件事一次辦”,實施“湘易辦”超級服務端增效惠民項目,推動本地區試點“高效辦成一件事”事項落地實施。打造“無證明城市”升級版,推進高頻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窗口的場景應用,企業和群眾辦事紙質證照免提交率提升至60%以上,政務服務統一受理辦結率提升至90%以上。強化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紅黃牌”和政務服務“好差評”日常監管和個案追查,持續提升行政效能電子監察和“好差評”的信息歸集能力和監管覆蓋范圍。(牽頭單位:縣數據局;責任單位:縣市監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衛健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13.深化工程審批制度改革。
落實第五版《工程審批工作指南》,優化水電氣網等公用事業服務。實現一般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35個工作日以內,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45個工作日以內,其他社會投資審批時間壓減至35個工作日以內,確保審批事項按時辦結率達到100%。持續推進“洽談即服務、簽約即供地、開工即配套、竣工即辦證、驗收即開業”改革,完善“多設合一、多審合一、技審分離”改革。進一步完善“多測合一”,實現“一次委托、統一測繪、成果共享”。持續推行用地清單制,優化方案審查并聯程序,嚴格執行“非必要不征求”“超期默認”制度,讓企業拿地后報建時限“可預期”。(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局、縣數據局、縣城管局、縣水利局、國網江永縣供電公司、縣城鄉供水公司、江永產業開發區等縣直相關部門。)
14.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
持續升級永州市縣不動產登記管理平臺,推出更多在線服務功能和線上登記業務類型。推動遺失補證、換證、變更登記、查封登記等業務全程網辦。推行二手房轉移登記業務、轉移登記+抵押登記組合業務向中介機構延伸,買賣業務可以一次也不用跑。推進不動產證書紙質附圖電子化改革。全面推進“交地即交證”,將登記申請材料的審查、地籍調查等工作向前延伸到土地供應環節,把原來土地供應之后再進行的不動產登記串聯辦理流程,變成同步并行辦理,確保在向用地單位交地時同步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交地與交證“雙同步、零時差”。強化不動產交易登記和稅收征繳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動不動產交易繳稅登記“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住建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15.持續優化稅務服務。
大力推廣納稅繳費“網上辦”,個人高頻稅費事項“掌上辦”,推進辦稅事項智能提醒、稅費優惠政策智能推送輔導和發票電子化。“非接觸式”辦稅比例達到90%以上,一類、二類企業退稅業務平均3個工作日內辦結。推進智慧稅務、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提升銀稅互動合作質效。推廣應用全國統一規范的電子稅務局,提升納稅繳費辦理體驗。建立健全稅費矛盾爭議分類分級調處、涉稅訴求快速反應機制。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中小企業服務月”等活動,加強“稅路通·湘連企”跨境稅費服務品牌建設。(牽頭單位:縣稅務局;縣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推動惠企政策直達快享。
推廣使用全省涉企政策信息發布平臺,對企業“標簽化”分類,推行“政策找人”精準推送、應享未享提醒等服務。繼續推行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辦”和“免申即享”改革,優化資金管理辦法和兌現流程,推動政策兌現全程網辦、隨申隨享,縣、園區政策“免申即享”比例進一步提高。(牽頭單位:縣數據局;責任單位:縣科工局、江永產業開發區等縣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聚焦服務優化,全面提升涉企服務水平
17.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將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落到實處,健全完善政企多層次常態化溝通機制,暢通政企溝通渠道,真誠互信、聽取意見、解決問題,不斷激發企業家創新創業熱情和發展信心。持續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服務行動,打造一支專業化、復合型的企業服務專員隊伍,創新推進“開展一批走訪調研、深化一批政策兌現、推出一批專場活動、解決一批實際問題、招引一批重點企業”“五個一”活動,為企業提供政策落實、問題化解、事項協調、資源爭取等全周期服務。按照市級統一安排部署,進一步完善“12345”政務熱線等全平臺受理通道,統攬全縣所有涉企問題訴求辦理,要求所有訴求5個工作日內辦結,推動企業訴求快速響應、高效解決閉環辦理。(牽頭單位:縣數據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科工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18.優化企業全流程服務。
建好湘商數據庫,深化“情暖湘商”活動,大力推動湘商回歸、校友回湘、湘智興湘,力爭2024年引進“三類500強”項目1個以上,新注冊湘商項目、湘商投資到位資金均增長10%,實際利用外資200萬美元。建立健全招商引資從項目洽談、簽約落地、開工建設、投產運營的全流程服務保障機制。完善重點企業“白名單”制度,對名單內企業實行包容監管措施。建立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庫,開展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年度中小企業服務專項行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一月一鏈”投融資路演活動。開展優化系統陪伴(暗訪)企業辦事走流程活動。優化營商環境領域訴求歸集辦理渠道,完善轉辦、督辦和反饋相關機制。開展企業結對幫扶,打造“永心辦”政務管家品牌,推廣全域“幫代辦”服務。健全落實各級領導聯系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幫扶機制,常態化開展“四個一”工作(開展一次談心、出席一次重大活動、開展一次走訪調研、解決一個重要問題)。(牽頭單位:縣科工局、縣數據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開展營商環境專項監督。
結合“鏡鑒”以案促改行動,精準糾治“新官不理舊賬”,圍繞“放管服”改革不徹底、重大項目建設、減稅降費、招商引資、政府工程招投標、涉企司法案件處理、執法監管等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及政府部門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吃拿卡要、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方面進行深化整治,促標志性工程落地、促惠企政策兌現、促企業成本降低、促行政審批優化、促執法司法公正、促中介機構規范。(牽頭單位:縣數據局;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科工局、縣司法局、縣發改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20.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打造科技創新高地,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超過8家。創建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1家以上。優勢產業突破關鍵核心技術4項以上。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建成1所縣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項目”,新增公辦普通高中學位400個,優化整合農村小規模學校5所。創新教育人才引進機制,引進優秀教育人才2名。新建縣級名師工作室6個。大力發展居家社區養老,將養老服務優先納入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項目。2024年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102戶。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2024年床人比達到1:1.43、每千人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2人以上、每千人注冊護士數達到4人以上。(縣科工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
扛牢保護好湘江源頭的政治責任,打造優美清新的生態環境,水質優良率保持100%,水環境質量排名全國前列。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以內,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2.5%以上,保持全域空氣質量二級達標。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江永分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等縣直相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同。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全局性系統性工程,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營商環境優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加強研究和調度,細化配套措施,加強上下聯動、橫向協同,牽頭部門要主動協調,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閉環,共同協調解決各類困難問題。
(二)壓實主體責任。
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抓好優化營商環境各項重點任務,主要負責人要強化第一責任,統籌謀劃、高位推進,細化實化本單位優化營商環境的任務清單、具體舉措、時間安排和責任體系,強化定期研究、定期調度工作機制,強力推動工作落實。
(三)加強考核問效。
建立完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常態化考核監督機制,要加強對重點領域落實成效跟蹤調度,對發現問題真抓實改、舉一反三,對整改過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經驗做法,及時轉化為完善和規范相關工作的長效機制,將年度考評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指標,對優化營商環境創新案例進行表彰,對損害營商環境的反面典型公開曝光,并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推介。
將營商環境宣傳推介納入全縣宣傳工作重點,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平臺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宣傳我縣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舉措、經驗做法、改革成效,更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形成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推出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江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