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河北唐山市人民政府印發《唐山市關于加快推進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2024年修訂版)》。文件指出,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采用購買或租賃方式獲得共享儲能電站服務,實現新能源電站以自建、租用或購買等形式配置儲能,以共同建設、租賃容量的模式實現配置儲能,發揮儲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
鼓勵市內新增及已建成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垃圾焚燒電站等新能源發電站配套建設新型儲能設施。
文件明確,提升工業用電峰谷電價價差。支持我市工商業用電高峰和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下浮動幅度提升到70%,降低新型儲能項目購電成本。
原文如下: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唐山市關于加快推進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2024年修訂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唐山市關于加快推進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2024年修訂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唐山市關于加快推進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2024年修訂版)
為落實國家和省儲能產業布局,推動我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培育工業經濟新增長點,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重要支撐,根據省儲能布局規劃及我市儲能發展現狀,制定本意見。本意見所指新型儲能產業是指以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電磁儲能、儲氫等方式為主的獨立、共享儲能或用戶側儲能等(抽水蓄能、新能源發電配建儲能除外),以及儲能材料、核心設備、系統集成、檢測建設運維、儲能應用、回收利用等儲能制造業領域。
一、建立儲能產業企業激勵機制
1.大力培育“獨角獸”儲能產業企業。支持儲能產業企業開拓市場,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億元規模,利潤率達到全省同行業平均水平以上的我市儲能產業企業,給予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可根據經營業績提前申請獎勵,由相關部門制定標準并認定后予以提前支付。
2.大力培育“專精特新”儲能產業企業。對新認定的在儲能產業領域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
3.大力培育儲能產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對儲能產業新獲評國家級儲能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4.支持新增規上儲能產業企業。對新建儲能產業相關項目形成的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每家一次性10萬元獎勵。
二、加大儲能項目政策引導
5.支持“新能源+儲能”一體化模式開發。鼓勵市內新增及已建成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垃圾焚燒電站等新能源發電站配套建設新型儲能設施。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采用購買或租賃方式獲得共享儲能電站服務,實現新能源電站以自建、租用或購買等形式配置儲能,以共同建設、租賃容量的模式實現配置儲能,發揮儲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
三、加大儲能產業企業科技創新支持
6.支持儲能技術引進。對儲能產業企業從國務院及各部委直屬的科研院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引進儲能領域技術,按合同當年實際支付技術交易費用的50%進行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支持建設儲能產業研究院。對企業與“雙一流”建設高校在唐共建(或“雙一流”建設高校獨立建設)儲能產業研究院,并經市級部門認定或掛牌,且每年度與唐山本地企業技術轉讓或技術服務合同實際發生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合同實際發生額的10%給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8.支持儲能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儲能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金補助。
9.支持儲能產品創新。對新認定的國家、省首臺(套)儲能產業相關重大技術裝備產品,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
10.支持儲能企業研發投入。儲能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符合政策規定的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同時,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符合條件的儲能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
四、強化新型儲能產業要素保障
11.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在空間規劃統籌、土地要素保障方面給予支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協調作用,落實“多規合一”,將儲能產業相關項目專項規劃建設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為項目建設提供空間保障。
12.提升工業用電峰谷電價價差。支持我市工商業用電高峰和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下浮動幅度提升到70%,降低新型儲能項目購電成本。
13.加大對儲能產業投融資支持力度。擴大儲能產業債券融資規模,積極引導和支持儲能產業企業運用債券和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籌集資金,推動其申請發行各類專項債、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券融資工具。支持有市場、有前景、有競爭力的儲能產業民營企業利用國家債券增信工具進行債券融資,鼓勵掛牌企業利用雄安股權交易所進行債權融資。
14.加強新型儲能領域合作。鼓勵在唐企事業單位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和國際標準研究,依托國內知名院校與儲能產業企業共同建設唐山新型化學儲能及氫能研究開發機構。支持全球儲能企業在唐設立研發中心或聯合本市企業開展儲能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
15.推進新型儲能領域人才建設。加強新型儲能產業領軍人才引進,為在唐創新創業儲能產業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和全面保障,加快培養儲能領域“高精尖缺”人才,增強儲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自主創新能力。對我市引進和培養的儲能領域高層次人才發放“鳳凰英才服務卡”,實行市民化待遇,持卡人憑卡可直接辦理戶口準入、社保結轉、住房公積金手續、享受醫療保障“綠色通道”等待遇,為我市儲能高層次人才提供便捷服務。對引進來唐儲能企業(不含中省駐唐企業)就職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35周歲以下,含唐山籍),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補貼,期限為1年。
此意見與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未涉及的原有政策,按照原政策條款繼續執行。
以上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與其政策不一致的,以新頒布政策為準。
《唐山市關于加快推進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2024年修訂版)》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快推進全市新能源體系建設,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單位對《唐山市關于加快推進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唐山市關于加快推進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2024年修訂版)》。
二、支持對象和范圍
本意見所指新型儲能產業是指以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電磁儲能、儲氫等方式為主的獨立、共享儲能或用戶側儲能等(抽水蓄能、新能源發電配建儲能除外),以及儲能材料、核心設備、系統集成、檢測建設運維、儲能應用、回收利用等儲能制造業領域。
三、主要內容
《若干意見》共4個部分,明確了15條政策。
1.儲能產業企業激勵機制。明確了對“獨角獸”儲能產業企業、“專精特新”儲能產業企業、單項冠軍儲能產業企業(儲能產品)、新增規上儲能產業企業等4個方面的激勵機制政策。
2.加大儲能項目政策引導。明確了支持“新能源+儲能”一體化模式的開發,同時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采用購買或租賃方式獲得共享儲能電站服務。
3.加大儲能產業企業科技創新支持。明確了在儲能技術引進、建設儲能產業研究院、儲能創新平臺建設、儲能產品創新、儲能企業研發投入等5個方面政策。
4.強化新型儲能產業要素保障。明確了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提升工業用電峰谷電價價差、加大對儲能產業投融資支持力度、加強新型儲能領域合作、推進新型儲能領域人才建設等5個方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