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10月24日,山東省發改委下發關于開展201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編制工作通知。下文通知內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文件精神和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吳新雄局長在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座談會上的講話要求,積極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準備工作,省發改委組織各市區發改委編制本市201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
2014年,我省將重點在工業企業集中度高、經濟性好的國家級或省級開發區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在工商業和大工業企業發展分散應用。
納入實施方案的項目主要有以下原則:
一是用電價格高、實行峰谷電價、網購白天時間段加權平均電價高;
二是用電量大且負荷較穩定,自發自用比例高;
三是依托構筑物房產權屬清晰合法,屋頂面積大且建筑結構具備安裝光伏條件(尤其是屋頂荷載達到安裝光伏要求);
四是與當地電網企業銜接好電網接入;
五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項目單位需與構筑物產權單位達成屋頂使用協議、簽訂合同能源管理協議和購售電協議。
省發改委要求于11月底前將編制完成的201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上報省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