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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的補充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精神和全國分布式光伏發電現場交流會會議精神,根據《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嘉政發〔2013〕87號)等文件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快發展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補充如下意見。
一、大力推進建筑光伏工程
(一)新建年綜合能耗超過3000噸標準煤的企業(項目)、屋頂總面積達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業廠房,單個屋頂有效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和新建工業廠房,具備建設屋頂光伏發電條件的,應建設光伏發電系統。
(二)政府性投資項目應帶頭做好光伏發電系統建設,鼓勵其他新建和有條件的既有建筑建設光伏電發電系統。
(三)需建設光伏發電系統的新建項目應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光伏發電系統。
(四)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民用建筑節能評估單位本著科學、合理、節能的原則積極推廣應用太陽能光伏。
(五)光伏發電系統設計和安裝應符合國家、省有關規范和標準,承擔設計、咨詢、安裝和監理的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
二、電費結算
(一)支持建立第三方結算平臺,開展電費結算服務,電網企業應及時提供光伏發電電量計量數據。投資商和電力用戶簽訂用電合同的,投資商可以通過銀行托收方式收取電費。
(二)各地要建立電費結算協調機制,明確管理職能部門,出現電費收取困難時,當地政府應主動協調電費結算。投資商和電力用戶發生的電費結算糾紛,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處理,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光伏發電電力交易機制
為便于余電就近消納,根據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允許相對獨立供電區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量余電上網部分向該區內其他電力用戶直接售電,探索試點光伏發電電力交易機制。
(一)電力交易指在相對獨立供電區內,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單位發出電量自用以外,剩余電量納入電力交易平臺,在平臺內與有電力需求的用戶開展電力交易。
(二)交易采用市場化手段,按照自愿交易、風險自擔、互利共贏、依法合規的原則進行。
(三)供電、用電雙方須在同一縣(市、區)(或同一供電臺區)。供電方為投資經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或金太陽工程項目的主體,用電方須安裝光伏發電系統,有消納轉供電量能力,且不屬于國家禁止類和限制類的生產型企業。
(四)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光伏發電電力交易平臺。供電方和用電方自愿向平臺主管部門提出交易申請,符合交易條件的,出具核實意見,納入交易平臺,供電企業和用電企業在平臺上確定交易電量和電價。
為保證電力交易有序,在平臺主管部門統一協調下,售、購電雙方簽訂電力交易協議。電網公司根據交易申請、交易協議和核實意見,受理業務,統一安排轉供電。
(五)交易一般以年度為單位,具體由供、用電雙方在交易協議中商定。
四、電費保障資金池
為減少投資商因電費欠繳引起的經營風險,鼓勵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光伏發電電費保障資金池(以下簡稱“資金池”);當連續兩個月出現電費拖欠時,先由資金池提取資金墊付給投資商,投資商追繳的電費應及時歸還資金池。
(一)資金池主要由成員單位出資,當地政府給予一定支持。
(二)資金池應制訂管理章程,確定組織架構、支付程序、資金監控等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資金安全。
(三)資金池由政府、受托金融機構、成員單位共同監督管理。
五、金融服務保障
(一)加快設立光伏產業基金。推動建立我市光伏產業引導基金,積極引進各類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以股權投資、股債結合等模式加大對項目支持。
(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開發售電收益權質押等光伏融資產品,開展光伏發電設備抵押融資。探索搭建以企業信用為基礎,以市場化方式運作的融資平臺,加強與政策性銀行的對接,采用“統借統還”等模式,擴大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信貸規模。
(三)推進融資模式創新。鼓勵各類非銀機構積極參與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引導融資租賃公司采用直接租賃、售后返租、杠桿租賃、委托租賃等模式,進一步拓展投資商融資渠道。
(四)創新保險產品。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面臨的屋頂落實、項目融資、電網接入、備案管理、電力交易等問題,積極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涵蓋財產保險、營業中斷保險、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指數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險種的綜合保險方案,為項目提供風險保障。
(五)建立風險預警和防范機制。探索建立以政府支持,投資商、電力用戶、電網企業、專業運維公司共同參與的風險預警及防范機制,委托銀行管理風險資金池。
六、參與碳減排交易
鼓勵項目參與碳減排交易,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依照國家規定的自愿碳減排交易原則和方法,以國家自愿減排(CCER)項目等形式參與國家自愿碳減排交易,開發項目減碳收益。
七、社會化中介服務
積極引進、培育光伏發電相關的設計、EPC總承包、運維等企業,為光伏發電提供社會化中介服務。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圍繞投資商、電力用戶、電網企業、專業運維公司四大對象,提供融資、總成、運營、技術、安全、計量、信息等七項服務內容,解決光伏電站運行監控、運維管理、交易結算、電費結算等瓶頸,保障光伏電站運維無障礙,實現運行維護的專業性、經濟型、安全性、規范性。
八、資源利用
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開發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鼓勵因地制宜利用農業大棚、灘涂、魚塘等資源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開發種類多樣、形式不同的光伏發電項目,加快光伏發電多元發展。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嘉興
軍分區,市法院,市檢察院。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15日印發
2014年12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