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748號)有關要求,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本市工商業銷售電價,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0.45分錢(調整后的上海市銷售電價表詳見附件),“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的鐵合金、燒堿(含離子膜)用電、下水道動力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
二、以上電價調整自2016年6月1日起執行。
三、請市電力公司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用戶宣傳解釋工作,確保電價調整平穩執行到位。
附件:上海市銷售電價表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748號)有關要求,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本市工商業銷售電價,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0.45分錢(調整后的上海市銷售電價表詳見附件),“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的鐵合金、燒堿(含離子膜)用電、下水道動力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
二、以上電價調整自2016年6月1日起執行。
三、請市電力公司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用戶宣傳解釋工作,確保電價調整平穩執行到位。
附件:上海市銷售電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