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辦發〔2017〕1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吉林省 “十三五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25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 “十三五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精神,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確保完成 “十三五 ”國家下達我省的碳排放強度目標任務,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 “五位一體 ”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 “四個全面 ”戰略布局,加快低碳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采取措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低碳引領,推動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消費端轉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生態安全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碳匯能力顯著增強。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運行,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試點示范不斷深化,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二、推動能源發展利用低碳化
(一)加強能源碳排放指標控制。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9250萬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9.5%。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以內。
(二)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堅持節約優先的能源戰略,合理引導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實施節能評估審查,強化節能監察。推動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組織開展重點節能工程。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加強能源計量監管和服務,實施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動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三)加快發展清潔能源。推進國家級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實施清潔能源綜合利用工程,有效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風電,有序發展太陽能發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熱電氣聯產、垃圾發電和生物質成型燃料等。選擇條件適宜地區開展小型供熱堆示范項目,推廣和應用分布式能源系統。到2020年,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裝機分別力爭達到650萬千瓦、240萬千瓦、100萬千瓦。
(四)推進傳統能源多元發展。以大型骨干企業為主體,推進煤礦機械化、標準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加快推進資源枯竭礦井的退出,淘汰煤炭落后產能,規范省內煤炭資源開發秩序,推動域外和境外煤炭資源合作開發。加大煤炭、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力度和技術創新,努力實現油氣增儲上產,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到2020年,煤炭、原油、天然氣年產量分別穩定在2300萬噸、394萬噸和25億立方米;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8.6%左右。
三、打造低碳產業體系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將低碳發展作為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依法依規有序淘汰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工程,加強政策扶持和產品研發,大力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先進軌道交通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機器人與智能裝備、農機裝備、生物醫藥和高性能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產業。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萬億元。打好服務業發展攻堅戰,引領結構優化升級,到2020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40%,力爭達到45%。
(二)控制工業領域排放。202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強化企業碳排放管理,主要高耗能產品單位產品碳排放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實施低碳標桿引領計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積極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逐步減少二氟一氯甲烷受控用途的生產和使用。推進工業領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點示范,并做好環境風險評價。
(三)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到2020年實現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大幅下降。控制農田甲烷排放,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廣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因地制宜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以上。開展低碳農業試點示范。
(四)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實施生態建設行動計劃,以東部森林、中部黑土地和西部草原濕地三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為重點,推進山水林田湖生態工程,構建連廊生態、人居生態、采業生態、產業生態、田園生態系統。提升東部長白山生態系統根基屏障功能,推進天然林保護二期、“三北 ”五期防護林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完成林地清收還林任務,加強森林撫育,擴大天然林保護范圍。實施中部黑土地保護行動,推進土壤改良、土地平整、農防林更新改造,治理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大力推廣秸稈深翻還田等保護性耕作技術,提升土壤有機質含量。實施西部供水工程,實現濕地有效補水,加強沙化、退化和鹽堿化治理,嚴格落實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進退耕還草還濕。積極增加全省森林和草原碳匯,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5%,森林蓄積量達到10.4億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6%。
四、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一)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在城鄉規劃中落實低碳理念和要求,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探索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模式,開展城市碳排放精細化管理,鼓勵編制城市低碳發展規劃。提高基礎設施和建筑質量,防止大拆大建。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強化新建建筑節能,推廣綠色建筑,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50%。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商業和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在農村地區推動建筑節能,引導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潔低碳轉變,建設綠色低碳村鎮。因地制宜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屋頂墻體綠化等低碳技術。推廣綠色施工和住宅產業化建設模式。積極開展綠色生態城區。
(二)建設低碳交通運輸體系。推進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加快發展鐵路、水運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航空、公路運輸低碳發展,發展低碳物流,到2020年,營運貨車、營運客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分別下降4.30%、3.81%、7%,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5%。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勵綠色出行。鼓勵使用節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到20萬輛。嚴格實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提高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研究新車碳排放標準。深入實施低碳交通示范工程。
(三)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創新城鄉社區生活垃圾處理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設施,科學配置社區垃圾收集系統,在有條件的社區設立智能型自動回收機,鼓勵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社區建立分支機構。建設餐廚垃圾等社區化處理設施,提高垃圾社區化處理率。鼓勵垃圾分類和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推進工業垃圾、建筑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鼓勵發展垃圾焚燒發電等多種處理利用方式,有效減少全社會的物耗和碳排放。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
(四)倡導低碳生活方式。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積極踐行低碳理念,鼓勵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反對過度包裝。提倡低碳餐飲,推行 “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倡導低碳居住,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倡導 “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五、加快地區低碳發展
(一)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各市(州)發展階段、資源稟賦、戰略定位、生態環保等因素,分類確定市級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 ”期間,長春市、吉林市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18.5%,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分別下降18.3%,白城市、延邊州分別下降17.9%。
(二)推進低碳發展試點示范。鼓勵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生態功能區、工礦區、城鎮等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為重點,深化吉林市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鼓勵國家低碳城(鎮)試點建設。推進吉林市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延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建設。推動開展30個低碳社區試點,組織創建5個左右國家低碳示范社區。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
(三)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將低碳發展納入扶貧開發目標任務體系,制定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的差別化扶持政策和評價指標體系,形成適合不同地區的差異化低碳發展模式。分片區制定貧困地區產業政策,加快特色產業發展,避免盲目接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轉移。建立扶貧與低碳發展聯動工作機制,推動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低碳產業和技術協作。推進 “低碳扶貧”,倡導企業與貧困村結對開展低碳扶貧活動。鼓勵大力開發貧困地區碳減排項目,推動貧困地區碳減排項目進入國內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六、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
貫徹落實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相關政策,制定我省配套管理辦法,完善部門協作機制,明確責任目標,給予資金支持,建立專職工作隊伍,完善工作體系。根據國家制定的碳排放權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完善我省配額分配機制,提出合理的管控措施,對納入國家碳交易的重點排放企業開展配額分配和履約監管工作。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建設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系統。繼續深入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建設培訓,不斷提高對全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認識水平和業務能力。配合國家做好相關工作,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發揮作用。
七、加強低碳科技創新
(一)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加強氣候變化影響與風險、減緩與適應的基礎研究。深入開展道路交通低碳發展模式與政策創新、快速城鎮化過程中吉林省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選擇和政策框架設計、吉林省適應氣候變化方案、吉林省碳排放峰值預測及應對氣候變化長遠戰略等方面研究。
(二)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示范。組織省內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業等重點領域積極申報國家低碳技術。鼓勵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等市場資金,加快推動低碳技術進步。
(三)加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積極申報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清單。提高核心技術研發、制造、系統集成和產業化能力,對減排效果好、應用前景廣闊的關鍵產品組織規模化生產。加快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在國家低碳城市、低碳工業園區試點等地區,加強低碳技術集中示范應用。
八、強化基礎能力支撐
(一)貫徹落實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重點行業、重點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建筑低碳運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相關標準及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和認證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強化能效標準實施,促進能效提升和碳減排。
(二)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強化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定期編制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逐步建立完善省、市兩級行政區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提高數據質量。
(三)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推動各地區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公開。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
(四)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加大財政資金對低碳發展的支持力度。落實國家低碳發展配套政策,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積極組織申報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增款項目,加強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完善涵蓋節能、環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開展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等創建活動。落實國家有利于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完善區域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
(五)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方案,加快培養技術研發、產業管理、政策研究等各類專業人才,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發展低碳產業聯盟和社會團體,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后備隊伍建設。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等各領域的國際合作,加強人員交流,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強化應對氣候變化教育教學內容,開展 “低碳進課堂 ”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
九、強化保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發揮吉林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和監督作用。各市(州)要將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指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高度重視國家對省級政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工作,同時加強對市(州)政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考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有關部門要跟蹤評估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落實低碳發展工作任務。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 “十三五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切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國低碳日等重要節點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提升全民低碳意識。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
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辦發〔2017〕1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吉林省 “十三五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25日
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 “十三五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精神,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確保完成 “十三五 ”國家下達我省的碳排放強度目標任務,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 “五位一體 ”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 “四個全面 ”戰略布局,加快低碳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采取措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低碳引領,推動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消費端轉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生態安全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碳匯能力顯著增強。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運行,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試點示范不斷深化,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二、推動能源發展利用低碳化
(一)加強能源碳排放指標控制。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9250萬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9.5%。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以內。
(二)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堅持節約優先的能源戰略,合理引導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實施節能評估審查,強化節能監察。推動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組織開展重點節能工程。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加強能源計量監管和服務,實施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動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三)加快發展清潔能源。推進國家級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實施清潔能源綜合利用工程,有效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風電,有序發展太陽能發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熱電氣聯產、垃圾發電和生物質成型燃料等。選擇條件適宜地區開展小型供熱堆示范項目,推廣和應用分布式能源系統。到2020年,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裝機分別力爭達到650萬千瓦、240萬千瓦、100萬千瓦。
(四)推進傳統能源多元發展。以大型骨干企業為主體,推進煤礦機械化、標準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加快推進資源枯竭礦井的退出,淘汰煤炭落后產能,規范省內煤炭資源開發秩序,推動域外和境外煤炭資源合作開發。加大煤炭、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力度和技術創新,努力實現油氣增儲上產,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到2020年,煤炭、原油、天然氣年產量分別穩定在2300萬噸、394萬噸和25億立方米;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8.6%左右。
三、打造低碳產業體系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將低碳發展作為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依法依規有序淘汰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工程,加強政策扶持和產品研發,大力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先進軌道交通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機器人與智能裝備、農機裝備、生物醫藥和高性能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產業。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萬億元。打好服務業發展攻堅戰,引領結構優化升級,到2020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40%,力爭達到45%。
(二)控制工業領域排放。202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強化企業碳排放管理,主要高耗能產品單位產品碳排放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實施低碳標桿引領計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積極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逐步減少二氟一氯甲烷受控用途的生產和使用。推進工業領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點示范,并做好環境風險評價。
(三)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到2020年實現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大幅下降。控制農田甲烷排放,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廣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因地制宜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以上。開展低碳農業試點示范。
(四)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實施生態建設行動計劃,以東部森林、中部黑土地和西部草原濕地三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為重點,推進山水林田湖生態工程,構建連廊生態、人居生態、采業生態、產業生態、田園生態系統。提升東部長白山生態系統根基屏障功能,推進天然林保護二期、“三北 ”五期防護林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完成林地清收還林任務,加強森林撫育,擴大天然林保護范圍。實施中部黑土地保護行動,推進土壤改良、土地平整、農防林更新改造,治理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大力推廣秸稈深翻還田等保護性耕作技術,提升土壤有機質含量。實施西部供水工程,實現濕地有效補水,加強沙化、退化和鹽堿化治理,嚴格落實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進退耕還草還濕。積極增加全省森林和草原碳匯,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5%,森林蓄積量達到10.4億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6%。
四、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一)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在城鄉規劃中落實低碳理念和要求,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探索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模式,開展城市碳排放精細化管理,鼓勵編制城市低碳發展規劃。提高基礎設施和建筑質量,防止大拆大建。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強化新建建筑節能,推廣綠色建筑,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50%。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商業和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在農村地區推動建筑節能,引導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潔低碳轉變,建設綠色低碳村鎮。因地制宜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屋頂墻體綠化等低碳技術。推廣綠色施工和住宅產業化建設模式。積極開展綠色生態城區。
(二)建設低碳交通運輸體系。推進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加快發展鐵路、水運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航空、公路運輸低碳發展,發展低碳物流,到2020年,營運貨車、營運客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分別下降4.30%、3.81%、7%,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5%。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勵綠色出行。鼓勵使用節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到20萬輛。嚴格實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提高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研究新車碳排放標準。深入實施低碳交通示范工程。
(三)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創新城鄉社區生活垃圾處理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設施,科學配置社區垃圾收集系統,在有條件的社區設立智能型自動回收機,鼓勵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社區建立分支機構。建設餐廚垃圾等社區化處理設施,提高垃圾社區化處理率。鼓勵垃圾分類和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推進工業垃圾、建筑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鼓勵發展垃圾焚燒發電等多種處理利用方式,有效減少全社會的物耗和碳排放。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
(四)倡導低碳生活方式。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積極踐行低碳理念,鼓勵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反對過度包裝。提倡低碳餐飲,推行 “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倡導低碳居住,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倡導 “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五、加快地區低碳發展
(一)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各市(州)發展階段、資源稟賦、戰略定位、生態環保等因素,分類確定市級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 ”期間,長春市、吉林市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18.5%,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分別下降18.3%,白城市、延邊州分別下降17.9%。
(二)推進低碳發展試點示范。鼓勵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生態功能區、工礦區、城鎮等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為重點,深化吉林市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鼓勵國家低碳城(鎮)試點建設。推進吉林市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延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建設。推動開展30個低碳社區試點,組織創建5個左右國家低碳示范社區。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
(三)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將低碳發展納入扶貧開發目標任務體系,制定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的差別化扶持政策和評價指標體系,形成適合不同地區的差異化低碳發展模式。分片區制定貧困地區產業政策,加快特色產業發展,避免盲目接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轉移。建立扶貧與低碳發展聯動工作機制,推動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低碳產業和技術協作。推進 “低碳扶貧”,倡導企業與貧困村結對開展低碳扶貧活動。鼓勵大力開發貧困地區碳減排項目,推動貧困地區碳減排項目進入國內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六、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
貫徹落實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相關政策,制定我省配套管理辦法,完善部門協作機制,明確責任目標,給予資金支持,建立專職工作隊伍,完善工作體系。根據國家制定的碳排放權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完善我省配額分配機制,提出合理的管控措施,對納入國家碳交易的重點排放企業開展配額分配和履約監管工作。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建設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系統。繼續深入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建設培訓,不斷提高對全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認識水平和業務能力。配合國家做好相關工作,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發揮作用。
七、加強低碳科技創新
(一)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加強氣候變化影響與風險、減緩與適應的基礎研究。深入開展道路交通低碳發展模式與政策創新、快速城鎮化過程中吉林省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選擇和政策框架設計、吉林省適應氣候變化方案、吉林省碳排放峰值預測及應對氣候變化長遠戰略等方面研究。
(二)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示范。組織省內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業等重點領域積極申報國家低碳技術。鼓勵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等市場資金,加快推動低碳技術進步。
(三)加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積極申報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清單。提高核心技術研發、制造、系統集成和產業化能力,對減排效果好、應用前景廣闊的關鍵產品組織規模化生產。加快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在國家低碳城市、低碳工業園區試點等地區,加強低碳技術集中示范應用。
八、強化基礎能力支撐
(一)貫徹落實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重點行業、重點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建筑低碳運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相關標準及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和認證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強化能效標準實施,促進能效提升和碳減排。
(二)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強化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定期編制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逐步建立完善省、市兩級行政區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提高數據質量。
(三)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推動各地區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公開。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
(四)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加大財政資金對低碳發展的支持力度。落實國家低碳發展配套政策,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積極組織申報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增款項目,加強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完善涵蓋節能、環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開展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等創建活動。落實國家有利于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完善區域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
(五)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方案,加快培養技術研發、產業管理、政策研究等各類專業人才,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發展低碳產業聯盟和社會團體,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后備隊伍建設。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等各領域的國際合作,加強人員交流,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強化應對氣候變化教育教學內容,開展 “低碳進課堂 ”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
九、強化保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發揮吉林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和監督作用。各市(州)要將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指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高度重視國家對省級政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工作,同時加強對市(州)政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考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有關部門要跟蹤評估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落實低碳發展工作任務。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 “十三五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切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國低碳日等重要節點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提升全民低碳意識。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