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糧食局,經信委:
現將《合肥市“倉頂陽光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合肥市“倉頂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合肥市糧食局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合肥市“倉頂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為充分利用全市糧庫屋面優勢資源,發展環保低碳型糧食產業,推進綠色儲糧新技術應用,實現經濟效益和科技儲糧有效融合,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合政〔2016〕93號)精神,依托試點建設成果,實現“覆蓋全、標準高、保安全、促發展”的總目標,現就在全市糧食系統實施“倉頂陽光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十三五”期間全市糧食系統力爭完成50兆瓦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建設,預計25年周期內總發電量15億度,可節約標煤43.6萬噸,減排二氧化碳111.6萬噸,二氧化硫0.46萬噸,塵埃4.17萬噸,氨氧化物0.23噸。2017年全市糧食系統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5兆瓦以上。
二、總體要求
各縣(市)相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嚴把審核關,光伏項目建設單位應具備一定資質和實力,確保把糧庫屋面光伏項目打造成陽光工程、樣板工程、綠色工程和安全工程。光伏發電站建設必須按《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 50797-2012)相關要求實施;建設的光伏項目必須滿足糧庫屋面負荷防水防火等安全要求,推薦采用光伏瓦扣搭式安裝方法,增加抗風力,以保證屋面整體性和美觀性,同時增加屋面防水和隔熱效果。
三、工作原則
(一)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通過公開競價方式進入糧庫光伏發電應用領域。
(二)統籌管理和部門分工相結合。全市糧庫屋面光伏項目建設工作,按照市糧食局牽頭、市經信委及相關部門配合,統籌協作的原則推進。
(三)全面實施和重點推進相結合。全面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糧庫實施光伏項目建設。鼓勵非國有糧食企業積極參與。重點抓好建設規模大、示范效果強的項目,以點帶面推動全市糧庫光伏發電應用工作。
四、項目實施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的庫區,均應積極實施屋面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1.單個庫區可利用屋面總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
2.倉房以2000年以后新建的平房倉為主,屋頂荷載達到22kg/m³以上,或經鑒定結構荷載符合建設要求的其他倉型。實施項目建設的倉房,應具有25年以上使用壽命;
3.倉房屋面為折線型、雙T板型屋架結構,或其他類型經鑒定結構荷載符合建設要求的屋面;
4.建設單位已委托具有建筑行業甲級資質的建筑設計公司進行倉房屋面結構荷載鑒定,并出具屋面結構承載復核報告;
5.基本滿足當地電網接入條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在糧庫系統推進光伏項目建設的重要意義,認真落實《關于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推進,力爭納入國家局“倉頂陽光工程”試點建設,創造光伏推廣應用“合肥模式”。
(二)簡化優化服務。各縣(市)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按照市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職責分工,積極支持項目單位開展各項工作,簡化項目審批程序、創造便利條件支持光伏發電項目電網接入、優化各項服務。
(三)鼓勵金融創新。堅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糧庫光伏發電應用領域,相關優惠政策惠及不同所有制。
(四)嚴把安全底線。加強工作協調,遵循“公開透明”原則,落實招投標程序,規范項目建設。倉房要經由符合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進行屋面結構荷載復核鑒定,確保滿足安全建設要求。嚴守儲糧安全底線和安全生產規范,強化項目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崗前安全培訓,制定和完善安全舉措,將安全管理貫穿建設全過程,努力打造“優質、綠色、安全”工程。
現將《合肥市“倉頂陽光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合肥市“倉頂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合肥市糧食局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合肥市“倉頂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為充分利用全市糧庫屋面優勢資源,發展環保低碳型糧食產業,推進綠色儲糧新技術應用,實現經濟效益和科技儲糧有效融合,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合政〔2016〕93號)精神,依托試點建設成果,實現“覆蓋全、標準高、保安全、促發展”的總目標,現就在全市糧食系統實施“倉頂陽光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十三五”期間全市糧食系統力爭完成50兆瓦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建設,預計25年周期內總發電量15億度,可節約標煤43.6萬噸,減排二氧化碳111.6萬噸,二氧化硫0.46萬噸,塵埃4.17萬噸,氨氧化物0.23噸。2017年全市糧食系統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5兆瓦以上。
二、總體要求
各縣(市)相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嚴把審核關,光伏項目建設單位應具備一定資質和實力,確保把糧庫屋面光伏項目打造成陽光工程、樣板工程、綠色工程和安全工程。光伏發電站建設必須按《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 50797-2012)相關要求實施;建設的光伏項目必須滿足糧庫屋面負荷防水防火等安全要求,推薦采用光伏瓦扣搭式安裝方法,增加抗風力,以保證屋面整體性和美觀性,同時增加屋面防水和隔熱效果。
三、工作原則
(一)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通過公開競價方式進入糧庫光伏發電應用領域。
(二)統籌管理和部門分工相結合。全市糧庫屋面光伏項目建設工作,按照市糧食局牽頭、市經信委及相關部門配合,統籌協作的原則推進。
(三)全面實施和重點推進相結合。全面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糧庫實施光伏項目建設。鼓勵非國有糧食企業積極參與。重點抓好建設規模大、示范效果強的項目,以點帶面推動全市糧庫光伏發電應用工作。
四、項目實施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的庫區,均應積極實施屋面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1.單個庫區可利用屋面總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
2.倉房以2000年以后新建的平房倉為主,屋頂荷載達到22kg/m³以上,或經鑒定結構荷載符合建設要求的其他倉型。實施項目建設的倉房,應具有25年以上使用壽命;
3.倉房屋面為折線型、雙T板型屋架結構,或其他類型經鑒定結構荷載符合建設要求的屋面;
4.建設單位已委托具有建筑行業甲級資質的建筑設計公司進行倉房屋面結構荷載鑒定,并出具屋面結構承載復核報告;
5.基本滿足當地電網接入條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在糧庫系統推進光伏項目建設的重要意義,認真落實《關于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推進,力爭納入國家局“倉頂陽光工程”試點建設,創造光伏推廣應用“合肥模式”。
(二)簡化優化服務。各縣(市)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按照市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職責分工,積極支持項目單位開展各項工作,簡化項目審批程序、創造便利條件支持光伏發電項目電網接入、優化各項服務。
(三)鼓勵金融創新。堅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糧庫光伏發電應用領域,相關優惠政策惠及不同所有制。
(四)嚴把安全底線。加強工作協調,遵循“公開透明”原則,落實招投標程序,規范項目建設。倉房要經由符合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進行屋面結構荷載復核鑒定,確保滿足安全建設要求。嚴守儲糧安全底線和安全生產規范,強化項目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崗前安全培訓,制定和完善安全舉措,將安全管理貫穿建設全過程,努力打造“優質、綠色、安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