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深圳市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其中對新型儲能領域新產品、新應用取得歐洲、東南亞、日韓、北美等海外市場準入認證資質的,按實際發生認證費用的25%,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支持。本項年度最高資助500萬元。
詳情如下:
深圳市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開征求《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搶占新型儲能產業制高點和產業發展前沿,搶抓“雙區”驅動、“雙區”疊加、“雙改”示范等重大戰略機遇,根據國家、省、市、區有關部署及要求,結合坪山區實際,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編制《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廣東省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深圳市支持電化學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搶占新型儲能產業制高點和產業發展前沿,搶抓“雙區”驅動、“雙區”疊加、“雙改”示范等重大戰略機遇,根據國家、省、市、區有關部署及要求,結合坪山區實際,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編制《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公開征求意見時間
公告期30日,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6日止。
二、意見反饋
征求意見期內,各單位或個人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通過來電、來信、留言等方式反饋,并請附上聯系方式和單位名稱。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2.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深圳市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7日
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為搶占新型儲能產業制高點和產業發展前沿,搶抓“雙區”驅動、“雙區”疊加、“雙改”示范等重大戰略機遇,引領全球新型儲能產業發展,奮力推動“建設創新坪山、打造未來之城”,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廣東省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3〕4號)《深圳市支持電化學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坪山區新型儲能產業發展規劃》等文件精神,結合坪山區實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動產業鏈穩鏈強鏈
(一)新型儲能領域(鋰離子電池、固態鋰電池、鈉離子電池、鎂離子電池、液流電池、氫能等)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電池材料、關鍵零部件、裝備制造、電芯模組、控制系統、系統集成等產業鏈關鍵環節企業,以及檢驗檢測認證等公共服務平臺,在坪山區無自有產業用地,且落戶當年或第一個會計年度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達2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50萬元支持。
(二)新型儲能領域區政府重點引進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產品稱號企業新設立或新遷入總部或區域總部的,在坪山區無自有產業用地,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最高150萬元支持。
(三)鼓勵新型儲能領域企業建設中試生產線,經區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后,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支持。
(四)支持在坪山區開展新型儲能領域國際性、全國性、品牌化的高端論壇、沙龍、賽事等交流合作活動,經區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按實際發生活動費用的50%,給予主辦單位一次性最高150萬元支持。
以上(一)(二)(三)支持不得重復申請。
二、強化生態要素保障
(五)新型儲能領域新設立或新遷入科技型中小企業、優質中小企業當年或第一個會計年度規模1000萬元以上且增速15%以上的,以及經區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認定的重點引進企業,租賃坪山區物業作為自用產業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的,按實際租金的50%、最高4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標準,給予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資助,最多連續資助36個月。本項與本措施第一部分“推動產業鏈穩鏈強鏈”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不得重復申請。
(六)對新型儲能領域新產品、新應用取得歐洲、東南亞、日韓、北美等海外市場準入認證資質的,按實際發生認證費用的25%,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支持。本項年度最高資助500萬元。
(七)對符合坪山區新型儲能產業重點支持方向的新設立或新遷入企業,積極推動市區兩級產業基金給予支持。
三、附則
(八)原則性說明。本措施遵守但不限于以下原則性要求。
1.本措施適用于在坪山區從事新型儲能產業研發、生產、服務的企業和機構;支持鋰離子電池、固態鋰電池、鈉離子電池、鎂離子電池、液流電池、氫能等重點發展的新型儲能電池技術,涵蓋電池材料、電芯模組、控制系統及系統集成、關鍵零部件及設備、測試認證等重點領域鏈條。具體見附件“適用對象主營業務目錄”。
2.本措施與坪山區其他支持政策同類的,由企業按照就高原則選擇適用,不重復支持。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區有關政策調整的,按新政策執行。
3.本措施規定的“最高”“最多”“以上”“達”,均包含本數。
4.第一部分“推動產業鏈穩鏈強鏈”第(一)項支持對象指的是本措施實施后新設立或新遷入企業。
5.本措施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按照國家科技部印發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評價或認定的企業,“優質中小企業”是指按照國家工信部印發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深工信規〔2022〕7號)評價或認定的企業。
(九)本措施按《深圳市坪山區綠色低碳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審核。
(十)對新型儲能領域的重點企業和重大投資項目,由坪山區人民政府按“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審議。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的項目,不再享受本政策同類型條款的支持。
(十一)有效期及解釋權。本措施自2024年X月X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由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政府授權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本措施失效后分期支付未結項目的資助款按本措施標準撥付。
附件:適用對象主營業務目錄
1.電池材料
關鍵材料,包括磷酸鐵鋰、新型錳基正極材料、硅碳負極材料、耐高溫低電阻隔膜、高導電率電解液、高容量補鋰添加劑等。下一代先進電池材料,包括固態電池用氧化物、硫化物、聚合物電解質材料等;鈉離子電池用層狀過渡金屬氧化物、陰離子化合物和普魯士藍類化合物正極、硬碳負極、鈉鹽電解液等;鎂離子電池用正極、電解液等;液流電池用離子交換膜、電解液、電極、雙極板等;氫儲能用膜電極、催化劑、儲氫材料等。
2.新型儲能電池
下一代新型電池,包括鋰離子電池、固態鋰電池、鈉離子電池、鎂離子電池、液流電池、氫能。相關技術包括原位固化、干法極片等先進工藝技術,下一代電芯結構創新技術等。
3.控制系統及系統集成
與儲能電池配套的能源電子器件與系統,包括儲能電池管理系統、儲能變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統(EMS)、熱管理系統、消防管理系統、新型儲能系統架構等。
4.關鍵零部件及設備
關鍵元器件,包括儲能系統智能傳感器、BMS芯片、功率半導體等。關鍵設備,包括承載多能源有效融合的能源核心裝備、多種能量互動的智能控制系統等。高效設備,包括攪拌、涂覆、卷繞、分切、回收利用等。創新應用數字孿生、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國際先進的新型智能制造裝備。
5.新型儲能測試認證
儲能產品的測試準入、研發測試等,包括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提供的電池材料、電化學性能、內部結構、安全性能、機理研究/失效分析等全鏈條的檢驗檢測服務。
6.建設運營與市場服務
儲能產業的下游應用,包括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
《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起草說明
根據國家、省、市、區部署及要求,結合坪山區實際,我局牽頭開展了《深圳市坪山區支持新型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政策起草背景及依據
國家、省、市高度重視新型儲能產業發展,印發了《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廣東省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深圳市支持電化學儲能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已明確儲能發展目標和支持重點,力求在新一輪能源產業競爭中搶占制高點。
坪山區在新型儲能產業鏈上下游均有布局,擁有比亞迪、弗迪電池、海雷新能源、貝特瑞、新宙邦、耀石鋰電等重點企業。其中,比亞迪在儲能電池、控制系統、系統集成等新型儲能產業進行全棧布局,并且走在全國前列。坪山區搶抓“雙區”驅動、“雙區”疊加、“雙改”示范等重大戰略機遇,正大力發展新型儲能產業,根據上級政府及坪山區有關部署要求及各單位反饋的意見,起草了《若干措施》。
二、政策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論證過程
自2023年6月起,我局著手起草《若干措施》。2023年6月-7月,我局將《若干措施》征求企業、機構、科研院所等各相關單位意見,儲能專題活動上征集弗迪電池、新宙邦、貝特瑞、捷佳偉創、北理工深圳研究院等20余家的政策訴求,摸底尚水智能、浩能科技、華電深圳能源等龍頭企業及擬引進企業的發展需求,并根據相關單位反饋意見起草政策。2023年8月,將《若干措施》征求政府職能部門各相關單位意見,共收到20余條意見,根據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對政策進行調整和修改。2023年10月,對接北理工深圳汽研院、比亞迪(儲能、通號)、特派科技、捷佳偉創、拉普拉斯、南方電網、車電網、富鑫儲能等10余家企業,收集40條意見,根據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對政策進行調整和修改。2023年12月7日,召開專家咨詢論證會,共收到2條修改意見,根據專家組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
2023年9月4日,區領導聽取新型儲能政策匯報,給出指導意見。2023年12月5日,結合區領導專題聽取智能網聯專項政策有關議題情況,我局根據會議精神,修訂完善《若干措施》。
三、政策預期效果和影響
《若干措施》以“解決問題、滿足訴求、達成目標”為導向,具體的起草思路、預期效果和影響如下:
一是強化鋰電池優勢,鍛長板、固基礎。《若干措施》將重點支持鋰離子電池、固態鋰電池、鈉離子電池、鎂離子電池、液流電池、氫能等重點發展的新型儲能電池技術,涵蓋電池材料、電芯模組、控制系統及系統集成、關鍵零部件及設備、測試認證等重點產業鏈環節。強化“產業鏈穩鏈強鏈、生態要素保障”兩大抓手支撐作用,助力坪山區實現“打造全球一流的新型儲能智造高地”發展目標。
二是聚焦產業鏈關鍵環節,補短板、聚重點。回應新型儲能產業的核心關切和各類創新主體關鍵訴求。《若干措施》將助力持續鞏固坪山區“儲能電池先發、優質產業空間保障、產業鏈核心價值環節布局”等優勢。補短板方面,《若干措施》將助力解決“儲能檢驗檢測機構缺乏”等不足。
四、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三部分、十一項及附件。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推動產業鏈穩鏈強鏈(共4項)。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鏈重點環節企業量產及研發創新,給予固定資產投資支持,或者推動市、區兩級政府產業基金支持。支持建設中試生產線、舉辦各類活動,提升成果產業化及產業鏈合作成效。
二是強化生態要素保障(共3項)。
打好“拓空間、助出口”組合拳,加大對重點企業租金支持力度,支持新產品、新應用取得海外市場準入認證資質,助力更好地保障新型儲能產業生態要素。
三是“附則”(共4項)。
根據政策核心條款及相關要求,明確了原則性說明,包括新型儲能產業重點支持的技術方向和領域、不重復支持等主要事項;明確了審核流程、特殊情況操作辦法、有效期及解釋權。
四是附件“適用對象主營業務目錄”。
明確了《若干措施》適用對象的主營業務及重點支持領域,包括電池材料、新型儲能電池、控制系統及系統集成、關鍵零部件及設備、新型儲能測試認證、建設運營與市場服務等六大方面、若干細分業務或產品。